仪陇:初心不改 红色故里的法治亮剑

  
2016-12-06 10:15:04
     

2016年11月17日,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科(左三)深入三河到大寅公路大中修工程现场调研指导

                               仪陇公安在安保工作中一丝不苟
  
  许尔斌 本报记者 牟廷河 文/图

  
  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征程中,仪陇这个革命的红色故里也有自己的途径和方法。

     着力构建权责分明的

    法治建设工作体系
  
  仪陇县按照“落实到基层、落实靠基层”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工作落实。

    组织领导网络化
  
  该县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也相应成立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印发《仪陇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运行规则》等3个工作制度,压实党委(党组)抓法治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以及其他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基本形成了县委统筹揽总、乡镇部门各司其职、条块紧密结合、纵横联动推进的抓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任务落实项目化
  
  坚持把依法治县工作项目化,实行挂图作战。该县认真对接《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和省市工作要点,制定了《仪陇县依法治县2016年工作要点》,梳理出4个大项12个小项任务,分解给57个乡镇、60个县级部门,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台账式”管理,“一月一督查、一季一盘点、半年一小结、年终一考核”,有效促进各乡镇、部门主动找差距、增措施、抓落实,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工作保障制度化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保障工作,按照“机构实体化、人员专职化、编制明确化、保障制度化”要求,多次专题研究依法治县工作机构、人员、经费等问题。
  
  人员保障方面,设置了专门的依法治县办公室,明确1名县委办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并在全县选拔了3名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依法治县工作。经费保障方面,县财政每年预算办公经费30万元,并实行“实报实销制度”,从2014年开始列入财政预算,确保依法治县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目标考核实效化
  
  坚持把依法治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和干部实绩考核重要内容,以考核为杠杆,注重结果运用,把法治建设“软任务”变成“硬指标”,撬动法治仪陇建设。
  
  考核内容上,突出职能目标,注重分类分层,分别制定乡镇、部门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目标考核细则,真正体现考核科学化、个性化、实绩化,真正发挥出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考核方式上,建立党政班子及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法制度、督查通报制度,坚持述法评议和常规考核结合、定性和定量考核结合。考核结果运用上,坚持与评先评优、干部使用挂钩。一方面,强化正向激励,对考核排名靠前的单位通报表彰,对法治建设绩效突出的干部,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重用。另一方面,实行反向约束,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公开通报并严格问责。
  
  
着力构建较为完备的社会治理工作体系
  
  围绕依法治县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推动依法执政、公正司法、社会治理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
  

  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取消行政审批事项75项,保留行政许可182项、非许可审批事项122项;对全县41个执法部门的10大类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进行清理,制作对应的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完善乡镇便民服务体系,将乡镇职权由115项增加至129项,其中30余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集中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两法衔接”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建成覆盖全县45家执法、司法机关和政府法制机构的信息共享平台。三是向社会公布财政决算情况、财政预算执行、公共资源配置等信息12431条,接受人大、政协、媒体等各方监督。

    切实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该县不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保证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努力增强司法公信力。目前,县法院已建成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公开考核选拔任命114名人民陪审员,一审案件陪审率达100%。县检察院依托仪陇检察官网、手机报、微博、微信和《琳琅检韵》创建检务公开“五大平台”,开通12348、12368热线和网上视频接访系统,不断扩大司法公开范围。

    改革创新社会治理模式
  
  针对新形势下的公共安全问题,该县着力加强社会治安防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群众反映诉求、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创造了社会治理“仪陇模式”。目前,已建立覆盖全县的网格化和信息系统,采集录入人口、房屋、单位等基础数据信息52万余条,上报、处理事件417件,实现基层监管到人到户。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大下访、大化解活动,接访群众7938批10683人次,带案下访2169人次,就地解决1523件信访事项。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共排查出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隐患7625件,成功调处7298件。
  
 
 着力构建务实管用的“法律七进”工作体系
  
  坚持问题导向,把握群众需求,着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推进“法律七进”在仪陇落地见效。

    深入开展法治宣教活动
  
  持续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努力构建党委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结合部门职能职责,举办“法治进行时”60余期、“以案释法”10余次、警示教育活动30余次。建立普法巡回宣讲法律知识人才库,遴选100余名优秀政法干警担任法制副校长,在学校设立法治宣传专栏200余处、法律图书室130余个,为全县935个村(社)配备法治指导员,培养“法律明白人”6303人,发放便民法律服务联系卡10万余张。该县将依托“省市共建法治仪陇”活动,以“法律进乡村”为重点,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创作一批精品普法栏目、法治微电影作品,持续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努力打造一批法治示范点
  
  该县选择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机关、乡村、社区等场所作为试点,坚持“进得去、落得下、见实效”的原则,努力打造一批有较大影响力的“法律七进”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全县“法律七进”上台阶、出成效。
  
  目前,县国税局、县地税局正在申报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单位,金城镇、县市监局正在申报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单位,新政镇南门社区已被表彰为“四川省依法治村示范村”。
  
  
着力构建特色鲜明的法治阵地建设工作体系
  
  该县高度重视法治阵地建设,在巩固传统型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基础上,充分挖掘具有本地特色的法治文化和法治元素,大力推广“互联网+”立体宣传新模式,着力构建起具有仪陇特色的法治建设工作体系。

    巩固“传统型”法治文化阵地
  
  在巩固传统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上,该县着力抓好了两方面工作:一方面注重加强城区法治阵地建设。在县委党校(张思德培训学院)和县看守所分别建立全县廉政法治教育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打造金鱼山和金鱼塘法治主题公园、红色经典法治广场、春晖路法治长廊、县老干局活动中心法治茶园等法治阵地,最大限度满足群众法治文化需求。另一方面注重加强乡村法治阵地建设。在大力实施乡村普法“六个一”工程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乡村现有普法阵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婚姻家庭、社会治安等政策和法律法规宣讲。

    打造“个性化”法治文化阵地
  
  该县将法治文化与本地传统文化、群众文化有机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人文、社会资源,大力培育具有独特法治文化内涵的宣传载体。在“红色文化”“两德文化”挖掘上,该县将在金城镇金粟广场、马鞍民俗文化广场等地打造金城镇法纪文化广场、马鞍镇法治民俗文化广场。目前,金城镇法纪文化广场已着手推进。

    拓展“新媒体”法治文化阵地
  
  该县坚持把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两微一端”等媒体开展普法宣传,着力构建起“互联网+”立体宣传新模式。一是在县有线电视台持续开办“法治进行时”“以案释法”“反腐纵横”等普法节目,宣传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二是在仪陇主流网络宣传平台和各单位门户网站开辟法治宣传专栏,开设政策法律咨询栏目。三是开通法治微博、微信公众号,编发普法短信和普法手机报,扩大普法宣传教育覆盖面。
  
 
 着力构建诚信专业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体系
  

  公共法律服务是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手段。今年来,该县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不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积极构建法律服务网络
  
  制订出台《法律顾问团成员遴选办法》《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等4个文件,有效规范了法律顾问队伍管理,健全律师1对1联系县级领导机制,确保联系律师提供咨询、论证、陪同调研三大服务落到实处。同时,督促县级部门及乡镇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县乡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同时,从政法干警、驻村(社区)干部、市县下派的驻村干部中,遴选861人担任村(社区)法治指导员,负责村(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法治宣教、法律服务等工作。依托县、乡(镇)、村法律援助站(点),以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为补充,方便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下一步,该县将争取省市项目资金,实施法律援助大厅和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

    大力延伸法律服务领域
  
  全面开通“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每天安排专业律师值班,负责解答群众咨询,为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和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通过多部门联合在全县范围开展“事实孤儿”专项调查行动,将104名“事实孤儿”全部纳入法律援助。截至目前,已有30名孤儿身份通过诉讼等程序得到确认。在全省率先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向社会募集资金60.4万元,设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目前已实施救助5人次,发放救助基金19.3万元。建立健全了县医疗纠纷调解组织,聘请医学、法律特邀调解员各30名分别成立医疗纠纷调解的医学、药学专家库和法律专家库,按照积极介入、依法合理的原则,积极化解医患纠纷。截至目前,全县医疗纠纷组织成功调解医疗纠纷案件13件,其中重大疑难案10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依托张思德培训学院开办法治专题培训班10期,对村(社区)法治指导员、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法律工作者等相关人员1200余人进行了轮训,法律服务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重点推行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风险承诺告知制度》《律师管理制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10多项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满意度大访查、案卷质量大评查和执业情况大检查活动,不断提高法律工作者服务质量,法律服务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着力构建助推脱贫攻坚的法律服务保障体系
  
  在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进程中,坚持把推进依法治县与脱贫攻坚相结合,大力实施法治扶贫“十百千万”工程,着力构建法治扶贫长效机制,为仪陇打赢革命老区振兴和脱贫攻坚翻身仗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助力脱贫攻坚依法规范有序
  
  脱贫攻坚的开展,需要广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推动去落实。该县通过定期组织学习、开设法治讲堂、开展法纪考试等形式,增强扶贫工作者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尊法、懂法用法意识。坚持把脱贫攻坚各个环节和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健全重大扶贫政策、重点项目的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真正符合帮扶政策的贫困村、贫困户得到有效扶持,出台涉及扶贫规划编制、项目安排、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30余个,基本实现了精准扶贫于法有据、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推进精准扶贫全过程公开,重点就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扶贫对象进出等领域信息在县广播电视台、政务服务网、乡镇和村社公开栏等媒介上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强化监督检查,对在脱贫攻坚中存在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损害贫困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助力贫困群众发展致富产业
  
  贫困村、贫困户要想真正脱贫致富,关键是要有致富产业作为支撑。该县把服务产业发展作为法治扶贫的重中之重,在深入摸排贫困地区发展产业的法律需求基础上,探索制定《法治服务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建立司法行政部门与扶贫部门联动机制,开展“法治服务扶贫产业发展”专项行动,为贫困群众发展致富产业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在全市率先启动“律师联系贫困村”试点,先期在全县范围内聘任20名道德水准高、业务水平精的律师,按照“1+X”模式,对今年启动的83个贫困村,定点提供法律服务,特别是为农村产业发展中涉及的产业融资、土地流转、权属确定、资源入股公证、合同签署等问题提供法律服务支撑,力求实现全县285个贫困村律师服务全覆盖。在县法律援助中心开辟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产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开展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三优先”服务,为贫困群众发展致富产业保驾护航。

    助力贫困群众保障合法权益
  
  该县在法治扶贫过程中,尤其重视维护贫困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脱贫攻坚各个环节和过程,深入开展以“遵法守法、习惯养成、感恩奋进”为主题的群众教育活动,先期在今年启动的安溪潮村等31个示范村和55个出列贫困村开展试点,通过法治宣讲、集中学习、以案释法等形式,着力解决贫困群体法律知识匮乏和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提升贫困群众维权意识。同时,依托全县57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设立贫困群众“法律维权岗”,专门受理贫困群众法律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或居住偏远的贫困群众实施“预约上门服务”。组织知名律师,定期会商贫困村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益事业等事项,确保合法合规;选派300余名政法干警与贫困村、贫困户结“对子”,定期研判安全和稳定形势,加强社会治理,确保村社和谐稳定;组织法治干部近1000名,深入基层了解贫困群众法律诉求,解决法治问题,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群众因矛盾纠纷激化、诉累“返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