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仁和区法院:多管齐下持续攻坚 强力破解“执行难”

  
2016-12-02 10:14:10
     

多管齐下持续攻坚 强力破解“执行难”

——聚焦攀枝花市仁和区法院执行工作

1.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破解“执行难”的行动进展

2.当事人收到案款喜不自禁

3.收到执行款的当事人为执行局送来锦旗

4.召开案款集中兑付大会

 

 陈欢 杨琴 景文军 本报记者 唐万贵 文/图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底线。执行公正同裁判公正一样,都是司法公正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长期以来,“执行难”却一直是困扰着司法部门,对法律的权威性和司法公信力构成了严重的挑战。
  
  为破解“执行难”,今年以来,攀枝花市仁和区法院紧紧围绕“力争实现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要求,努力推进执行机制、执行模式改革,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完善执行管理、执行指挥中心、执行信用惩戒体系、执行规范体系和相关配套措施,努力补齐短板,形成了执行合力,执行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赢得了社会各界好评。

誓师动员

向“执行难”发起总攻
  
  自省高院、市中院先后作出“力争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安排部署后,攀枝花市仁和区法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和辖区执行工作实际,迅速召开全院解决执行难的动员誓师大会,并通过院党组专题会议制定了《关于力争两年基本解决仁和执行难的工作实施方案》,将执行五项主要工作任务细化出25条具体任务,涵盖了完善执行信息化体系建设、加强执行规范化管理、涉民生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惩戒老赖、打击拒执、创新工作机制、加强舆论宣传等内容,并逐一明确了每条工作任务的完成时限,促使工作既在内容上面面俱到,又在操作中切实可行,有效推动了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落实、落地。
  
  该院积极向仁和区委、区委政法委汇报,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优势,通过进一步加强汇报、努力协调、重视宣传,充分依靠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6月8日开始,该院执行局共对2007年至2015年12月31日以前所有未结的执行案件进行了清理,按“有财产可供执行”和“无财产可供执行”分类建立台账明细,共清理案件1393件,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216件,无财产可供执行1177件。通过案件清理分析执行难的原因,然后有针对性的制定具体措施。
  
  今年7月,该院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仁和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发挥全院合力对涉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
  
  实现本地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全覆盖,该院全面完成与最高法“总对总”查控系统数据对接,实现全区土地、房产部门相关数据纳入查控系统。与公安机关共同建立被执行人员、车辆定位协查和出国出境限制的机制,破解查人找物执行难题。
  
  该院严格按照最高法要求,探索加强执行实施权、执行裁判权分离,将执行权分为执行实施权和执行审查权,分由不同的执法主体按照不同的程序行使,互相制约,规范运行。同时,加强执行干警配备,强化执行队伍思想政治、业务素养、司法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防止消极执行。
  
  同时建立健全重大涉稳、涉执信访等案件向区委、区人大汇报制度,对全区重大涉稳、涉执信访等案件,及时向区委、区人大汇报案件情况,争取支持和指导,有效避免涉执、涉稳信访风险,维护全区社会稳定。
  
   创新拍卖

淘宝网上设立专营网店

(网拍页面)
  
  2016年6月15日,仁和法院对一辆涉案宝马牌小轿车进行了网上拍卖并取得成功,这是攀枝花市网络司法拍卖的第一拍,经过2次延时和52次竞拍成功溢价43500元。
  
  早在去年底,该院便向淘宝网寄送了关于在淘宝网建设司法拍卖平台的函,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旗下浙
  
  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实施“互联网+拍卖”即淘宝网司法拍卖,推进全新的线上线下拍卖服务模式创新,在淘宝网上推进公开、公平、公正拍卖。2016年3月19日,攀枝花市首起淘宝网司法拍卖在仁和区法院入驻的淘宝网司法拍卖首页开拍,拍卖标的是位于重庆市江津区某小区的一处房产。
  
  在司法拍卖过程中,技术室人员将标的物照片、位置图等信息发布到网上,实现标的查看、预约看样、报名登记、参与竞拍、结果查询一站式服务,竞买人可通过淘宝网平台,获取司法拍卖信息,也可自行到现场查看。与传统拍卖相比,淘宝拍卖平台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具有全程零佣金、受众面广、高透明、高效益等多种优势。竞买人只要打开电脑或手机,关注拍卖情况,足不出户就可以参与竞买。“网络司法拍卖是我院积极探索‘互联网+法院’模式的又一新举措,它不仅为我院解决执行资产变现难提供了新的选择,也实现了执行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今后,我院将充分利用好这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丰富法院执行手段,为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有力支撑。”该院执行局局长普光红告诉记者。
  
  严惩老赖

要曝光还要司法拘留
  
  “别铐我,马上还钱就是了……”11月17日,在仁和法院开展的第二次惩戒拒不执行的集中拘留专项整治活动中,一名“老赖”惶恐不已。得知自己要被司法拘留,他马上在法院干警的陪同下到银行交付欠款12.5万元。在今年开展的两次拘“老赖”活动中,该院共对9名“老赖”采取了集中司法拘留手段,有利地震慑了拒执行为。
  
  今年以来,仁和法院严格落实“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精神和要求,大力加强同银行、工商、房管局、车管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充分发挥联动执行机制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时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曝光,促使被执行人履行拖欠的债务;充分发挥刑罚的作用,对情节严重的规避执行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活动切实有效地强化了法院执行强制措施的落实,充分体现了法院强制执行的力度,对于抗拒执行行为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该院执行实施科科长朱世军介绍到。今年以来,该院先后对657名失信被执行人予以集中曝光,对236家单位及473名自然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对14名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出境措施,其中有39人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履行了还款义务,还款金额高达700余万元。
  
  集中兑付

执结总标的达2.77亿元
  
  “真是太感谢法院的法官了,帮我要回了拖欠了7年的工资,我到现在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11月22日,一大早从凉山州会东县赶过来的申请执行人周明辉把拿到手的9万元工资看了一遍又一遍,并激动地拉住执行法官的手不停地道谢,满脸更是露出了藏不住的喜悦。在面对记者追问拿着这笔钱最想干什么时,他笑着答到:“拿回家养老婆,养娃儿噻!”
  
  7年来,家境并不宽裕的周明辉一家为了这笔工资伤透了脑筋,甚至已经选择了放弃。收到法院工作人员发来的领取短信时,一家人甚至都不敢相信。这笔钱对这个家庭的生活环境将带来极大的改善。
  
  而在集中兑付现场的另一边,刚拿到兑付款支票的两位申请执行人为法院送上了一面精心制作的锦旗。“我代表17名农民工谢谢你们!”其中一名叫林方富的包工头看着手里87万元的支票激动地对法院的工作人员说,为了这笔钱他跑到湖南追了三年都杳无音信,没想到来到法院拿起法律武器后,短短一个月就追回了欠款。
  
  在当天的集中兑付活动中,该院共集中为79名申请执行人集中兑付了执行款500余万元,共涉及民生案件60余件。
  
  该院穷尽执行手段,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00余人次,查封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及股票账户1000余个,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及股票价值1000余万元,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123套、车辆78辆,价值约4600万元。截至目前,执行局累计结案1222件,执结总标的2.77亿元。
  
  专项攻关

突破“三类案件”维稳定
  
  “受近年来经济下滑影响,我院清理出的1177件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主要涉及关闭煤矿、园区僵尸企业、房地产案件,共721件,这三大类案件是我院执行工作的真正难点所在。”普光红向记者详细介绍到。
  
  该院多次向党委、政法委专题做了汇报,在取得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妥善化解问题,确保完成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又维护仁和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2015年以来,该院就陆续受理了涉关停煤炭企业案件300余件,仅从今年1月至11月该院新收涉煤企业案件就达458件,涉案金额6600余万元。而这些煤矿企业自2012年8月就一直停产,导致两个企业多年停产未生产经营,无力给职工发放工资。一直到2015年,企业仍未恢复生产均处于关闭停产状态,没有任何可供执行财产。该院在执行中,通过主动给地方党委、政府汇报,通过地方党委、政法委召集煤管局、国土局、人社局、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召开执行工作联席会,多方协助法院联动执行,通过优先执行国家补贴给关停企业的奖补资金,最终妥善化解这批煤矿民工工资案件,切实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通过联动执行方式,该院共妥善化解煤矿民工工资案件458件,执行到位金额1120万元,使500余名农民工受益。
  
  除此之外,该院共立案受理房地产执行案件87件,涉案标的总金额653万余元;涉及辖区三大园区29家企业的批量执行案件370件未执行完毕,总执行标的3.333亿余元。对该类案件,该院根据案件特殊性找到突破口,把工作重点放在维护稳定上让申请方息诉罢访,详细了解企业状况,分类处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采取“放水养鱼”达成和解协议、引导进入破产程序等方式妥善处理此类执行案件。

“执行是法院审判工作的最后一站,案子执行不了,裁判就是一张白条。全院将紧紧围绕‘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东风’,坚持改革创新,推行执行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力争探索一条符合仁和实际的解决执行难之路,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仁和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亮强调说。

◎现场直击
  
  千里执行彰显司法权威
  
  “还有利息?我以为能够把本金拿回来就不错了,没想到还执行到了利息!太感谢你们了。”近日,得知自己的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后,申请执行人彭某某如是说。今年1月初,彭某某与另外十几名申请人向仁和法院申请执行湖南某公司拖欠的劳务费、租赁费、材料款等合计200余万元。立案后,得知欠款中包含农民工工资,承办法官立即启动查控程序,查询被执行单位的银行账户、工商登记、车辆等,发现被执行单位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通过多次协调,促使申请人与被执行单位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单位承诺分三期付清欠款。在付完第一期欠款后,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一直不支付后期的欠款。为快速执行到位,承办法官决定远赴被执行单位所在地湖南办理执行。
  
  到达湖南后,承办法官分别对被执行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查询,并在当地工商部门配合下查封了其工商登记后,前往被执行单位告知了法院采取的强制措施。但被执行单位仍以经济不景气、资金回笼慢等理由试图继续分期付款,并以经营需要,要求对其银行账户、工商登记解除查封。在走访调查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该单位具备履行能力,遂告知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否则将对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随后,承办法官继续对被执行单位进行明法析理,被执行单位深刻认识到自己不申报财产和有履行能力不履行的错误,提出请求不予处罚申请,并立即调资全部履行本金和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