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发挥司法职能 助力脱贫攻坚

  
2016-12-02 10:08:03
     

马边彝族自治县法院干警走访贫困家庭

马边彝族自治县检察院干警深入镇江庙乡开展慰问活动

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到对口联系点沙腔乡督导异地搬迁工作

 马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深入贫困乡镇开展法治讲座

玛赫林军 毛立勋 文/图

为使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有良好的法治环境,马边彝族自治县政法系统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进一步将司法职能与脱贫攻坚有机结合,发挥好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职能,积极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发挥法治宣传职能

脱贫攻坚普法先行

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宣传教育。马边彝族自治县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法治宣传专栏、广告栏、法律宣传园地、法治图书室、LED电子显示器等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每月通过《马边法治》手机彩信平台向公众发送2至4期定位高、实用性强、普及面广的普法宣传彩信,今年已发送手机彩信41期、90万余条;充分发挥“马边法治文化广场”及城区所设的法治宣传栏的作用,按照普法要求定期更换内容,目前已更换10期。

强化重点领域普法。充分利用“文化科技卫生法律三下乡”“3月综治宣传月”“3.15”“4.15”“10.17扶贫日”等宣传月、宣传日组织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12次,大力宣传宪法等法律法规,突出抓好民族区域自治法、马边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宣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紧紧围绕依法治县,立足民族地区实际,组织人员深入重点乡镇、企业、农户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56次;针对不同文化层次的群众,组织普法小分队,深入农村、农户、田间地头,开展面对面的讲解,不断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11月7日至11月10日,马边彝族自治县政法干警深入预脱贫村开展“农民夜校”活动,采取专题讲座、案例分析、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组织预脱贫村群众开展道德法治方面的培训,提高预脱贫村村民的法治意识。

据统计,2016年,全县累计发送各类普法资料36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800人次,将省、市、县各级出台的各项惠民政策宣传到位,有力地提高了群众法治意识,为脱贫攻坚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发挥人民调解职能

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对行业调委会建设的支持和指导,大力加强专业化、社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健全完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保障机制,积极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2016年10月,指导该县21个预脱贫村建立人民调解室,面对面、不出村解决贫困群众的矛盾纠纷。从民间德古文化协会选聘“德古”作为特邀调解员充实到18个乡镇作为乡镇调委会特邀德古调解员。截止到目前,全县已建立村调委会115个、社区调委会8个、企业调委会10个、乡镇调委会20个、行业性调委会7个,现有乡镇调解员101人、村级调解人员1041人、行业调解人员58人、企业调解员55人、特邀德古人民调解员36人,共计人民调解员1291人。

完善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协调、夯实基础,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和重点时期的动态排查制度,建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积极推行“三三制”调处法,完善“以奖代补”机制。

狠抓调解队伍建设。抓好调解员的培训指导,建立培训机制。采取轮训、以会代训、深入基层分批培训、以案说法等方式开展业务培训14次,其中调解员业务培训4期、司法助理员培训8期、特邀德古人民调解员培训2期,共计1460人次参训。

全力开展矛盾排除化解工作。制定下发了《2016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意见》《关于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活动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维护稳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组织干警先后深入基层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80次,协助基层调处纠纷94件。继续深化矛盾纠纷大调解向基层延伸“五进”活动,指导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复杂、疑难案件的联动调解。

2016年,全县共计调处人民调解案件968件(其中特邀德古调解员调解135件),调解成功936件,调解成功率为97%,为精准扶贫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发挥法律服务职能

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以“三个完善”为突破,增强法律援助惠民力度。继续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便民措施。该县以政务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接待窗口为平台,依托2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开展“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活动,安排法律工作者定期到窗口值班接待,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完善工作制度,促进法律援助便民工作常态化。

继续完善法律援助惠民长效机制。完善法律援助案件受理便捷机制,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群体提供最大限度的方便;继续巩固法律资源优先机制,实行法律服务力量向民生工程倾斜,法律服务人员优先办理援助案件;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机制,每季度开展法援案件质量检查活动,采取向受援人发放办案情况调查表的形式,不定期抽取法律援助案件,对个案进行旁听、回访,完善案件归档制度,做到一案一卷,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

完善援助站点网络建设,做到应援尽援。新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和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与指导,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职能。加大对农民工、老年人法律知识宣传,对涉及农民工劳务费、工伤死亡赔偿案,以及老年人等案件实行100%受理和援助。据统计,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中,涉及老年人13件13人、农民工42件42人、军人军属1件1人,为看守所在押人员提供法律援助4件4人,切实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

截止到2016年10月,该县共计免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0件280人次,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16件232人次,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4件48人次,免费办理其它法律援助事项1315人次,法律援助服务受援人群1595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300人次的122.69%,涉及残疾人16件16人、老年人13件13人、妇女40件40人、农民工42件42人、少数民族54件54人,免收代理费63.1万元,已办结94件,为受援人挽回损失268.92万余元。同时,引导群众走法律渠道化解矛盾纠纷,培养贫困群众外出务工的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以法治促发展,以法治实现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