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社区矫正科学规范高效运作

  
2016-11-23 10:22:25
     

宜宾健全9大制度体系

社区矫正科学规范高效运作

宜宾市司法局监管指挥中心

宜宾市司法局邀请厨师对服刑人员进行技能培训 

洪胜 本报记者 李丹 文/图

通过10年努力,宜宾社区矫正工作连续8年、安置帮教工作连续15年获得全省表彰。近日,记者从宜宾市司法局获悉,目前,宜宾已建成规范化村(社)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站309个、就业基地12个、警示教育基地13个、社区服务基地89个。全市各县(区)业务经费均实现了社区服刑人员足额保障标准。

2006年10月,宜宾市被确定为全省第二批社区矫正试点市,开始开展社区矫正工作。10年来,全市司法行政队伍中涌现出了“全国先进工作者”张芙蓉、“全国二级英模”彭传忠、“四川好人”吴诗华等一大批先进典型,这些优秀的司法行政工作者承载了最具有典型西部特征的工作经验;而社区服刑人员中则涌现出了全省抗震救灾积极分子刘树安,勇擒持刀歹徒的王勇,在废墟中救出孤寡老人的葛代平,冒死冲进火场救人的安俊波、阳通友,跳入长江救起落水儿童的李智强等一大批典型,其中3人已被依法裁定减刑。宜宾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得到充分体现。

三大任务

执法、教育、帮扶

健全执法规范化制度体系。一是承编“国标”定制度。2012年7月,省司法厅将司法部下达的全国《社区矫正执法标准》编写任务交由宜宾市司法局承担。为此,宜宾市司法局聘请了11位专家,召集30余名一线司法助理员开展了大量的论证,对社区矫正执法流程进行了全面规范,做到程序规范、手续完备、权责分明。二是全力“自创”定制度。2015年,宜宾市司法局在司法部20种执法文书基础上,形成了51种文书格式模板,进一步规范文书档案,统一了工作台账。三是全面“联动”定制度。宜宾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宜宾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等二十三个部门关于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联席议事协调机制,制定了4大类共12项制度,明晰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彻底改变了司法行政机关单打独斗的工作格局。

健全教育类别化制度体系。宜宾市制定了《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管理办法》《社区服刑人员记分考核办法》《社区服刑人员危险性评估办法》等制度,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动态评估,实行分类教育;制定了《社区矫正宣告与警示教育实施办法》,各区县司法局全面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宣告室,由法院、公安、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共同宣告。

健全帮扶人性化制度体系。一是建立困难帮扶制度。2014年,市政府印发了《宜宾市特殊困难群众专项帮扶制度》,将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成员中因有社区服刑人员、刑释人员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列入帮扶范围,对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以及刑释人员,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对特别困难的落实低保政策。二是签订帮扶协议。为使社区服刑人员尽快融入社会,宜宾市与企业签订协议,建立就业基地12个、教育基地47个、服务基地89个、管理教育服务中心(中途之家)6个。三是建立社会协助制度。宜宾市司法局与宜宾学院签订了《宜宾市社区矫正大学生志愿者工作站共建协议书》和《宜宾市社区矫正教学实践基地共建协议书》,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一对一”的教学实践帮扶活动。与此同时,宜宾市还制定了《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考评办法》《社区矫正志愿者选任管理制度》等4项涉及社会协助的工作制度。

三项保障

考核、队建、培训

健全考核刚性化制度体系。一是建立党政绩效考核制度。从2012年起,宜宾市政府每年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对区县党政班子的年终目标绩效管理,将一系列保障性问题开具责任清单,把社区矫正工作提升为一项党政工程来抓,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提供了强力保障。二是建立人大政协视察制度。将社区矫正工作列入人大、政协每年视察的议题,并固化为制度,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亲自带队,听取市政府社区矫正工作汇报,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提出解决路径和时间表。三是建立系统内绩效考核制度。制定《宜宾市县(区)司法行政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对获得前三名的单位给予记功、嘉奖奖励,未达90分的单位,“一把手”向市局党委检讨述职,同时,对10名社区矫正执法成绩优异的个人给予记功、嘉奖。四是建立联合执法检查制度。每年联合公、检、法对各县区和185乡镇街道开展执法检查,并与市检察院合作,建立了全省首个检察院驻司法局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目前各区县检察官办公室已全部建成。

健全队伍正规化制度体系。2012年,宜宾在全省率先成立了由市委编办批准成立的社区矫正执法支队,10个区县成立了执法大队,乡镇(街道)成立执法中队;制定了《宜宾市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司法所、社区(村)建设标准》,目前已建成规范化的执法中队185个、工作站369个;制定了《处置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节假日及特殊时期社区矫正工作值班制度》,确保能迅速有效处置社区矫正突发事件。

健全培训精准化制度体系。一是建立《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年度培训制度》。宜宾市司法局每年邀请公、检、法、司经验丰富的同志及法学专家担任教官,对全体司法助理员开展系统的社区矫正实务培训。二是建立《社区矫正“师带徒”工作制度》。对新招录司法助理员实行“一对一”或“多对一”的“师带徒”制度,为新同志快速进入社区矫正工作角色,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项配套

信息化、心理干预、课题研究

健全监管信息化制度体系。一是规范使用司法E通。宜宾市司法局与宜宾电信、移动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制定了《“司法E通”管理办法》等。二是规范监管指挥中心运作。2015年,建成了宜宾市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在区县司法局设二级指挥平台、在司法所设三级指挥平台,整合了城管和公安“天网”电子监控系统,配套制定了《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管理制度》《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守则》《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值班制度》。三是规范使用移动执法平台。2015年,宜宾市司法局与宜宾移动公司签订“互联网+智慧司法”合作协议,制定了《社区矫正移动执法平台使用管理办法》。同时,还统一安装了社区矫正执法软件系统、人像指纹识别报到系统,实现了对区县司法局及司法所的实时视频监控。

健全心理干预动态化制度体系。2013年,宜宾市司法局与清华大学、深圳市阳光心理健康基金会合作,落实了5套“心理危机干预系统”,并委托培养了26名司法助理员担任心理咨询师。2015年,该局又与职业培训学校合作,建立了“宜宾市心理矫正服务中心”,设立了心理访谈、心灵氧吧、沙盘游戏、心理测评、放松治疗、危机干预等功能区域。中心每天有心理学老师值班,24小时有专家手机值班;建立了《社区服刑人员心理测评工作制度》,要求每名服刑人员报到一周内开展心理测评,对筛选出存在心理问题的人员实施个性化矫治。

健全研究高端化制度体系。2014年,宜宾市司法局与宜宾学院合作,建立了“宜宾市社区矫正研究中心”,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制度、种类、发展模式、实施机制研究,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社区矫正研究课题申报、项目签订、项目结题制度》,该中心已被省教育厅确定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目前已成功举办了第一次全国性的社区矫正学术研讨会,完成重点研究课题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