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中区委政法委“四新”机制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

  
2016-11-18 10:58:00
     

法治兴区 服务民生

乐山市中区委政法委“四新”机制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

 

市中区法院入额法官宣誓

法官易春梅进徐家扁社区

    近年来,乐山市中区委政法委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推进平安市中区、法治市中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政法工作,全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关系和警民关系,有效地夯实了基层依法治理体系。

“三官一律”搭建新平台

今年3月,市中区委政法委汇同区委组织部,在全区政法系统选派了217名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深入村(社区)开展“三官一律”进基层活动,打牢基层依法治理基础,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零距离化解纠纷。今年5月11日,市中区法院法官易春梅接到某社区书记的电话,称社区居民因争夺房产闹矛盾,希望法官出面调解。知道这一情况后,易春梅立即与和她共同负责该社区的区检察院检察官高勤琴前往了解原因,并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释法析理和耐心疏导,最终一场历时12年的纠纷终于圆满落下帷幕。在“三官一律”活动中,像法官易春梅一样,奔走在基层百姓身边的干警还有很多,他们用自己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参与协调矛盾纠纷140余件,开展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

全覆盖调配力量。通过在44个中心城区社区设立“三官一律”工作室,在全区218个村、14个集镇社区设立了“一村(社区)一政法干警”工作室,确保“三官一律”进社区、一村一政法干警实现全覆盖。不仅如此,为方便群众,活动还在村(社区)的显著位置设置统一规格、统一模式的公示牌,公布联系本村(社区)的政法干警(律师)的姓名、职务和通讯方式等信息,方便服务群众。

多角度深入基层。活动以来,选派人员定期深入联系的村(社区)了解社情民意、开展法治宣传、化解社会矛盾、加强群防群治工作、参与社会治理,及时掌握基层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予以解决。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收集市中区境内典型案例,编印下发了《以案说法》读本12万册。截至目前,全区200多名选派干警(律师)入户走访2000余人次,开展法治宣传500余场次。“三官一律”活动在收获了工作实效的同时,得到了老百姓的肯定和好评。原本距离老百姓很遥远的“冰冷法律”,经过“三官一律”的紧密互动和解疑答惑,变得通俗易懂、平易近人。这一活动也为持续推进群众普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社会治理探索新机制

今年,市中区深入推进平安市中区建设,为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市中区积极推进“雪亮工程”实施,与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同步推进,区综治委选定了30个村开展试点工作,达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任务的120%,拓展了社会治安主体、防控体系在农村的基层基础,村民的安全感幸福感大幅提升。

推进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市中区将中心城区划分为27个巡区,每个巡区配备警车1台、警力3-5名,实现中心城区全天候、网格化街面专业治安巡逻防控。同时建立快反屯警点、设立治安卡口,强化街面巡防。财政投入4700多万元,在中心城区、城乡接合部新建了600个高清红外监控探头并投入使用。同时还配备了50名专职的天网监控员,24小时值守,实现对中心城区天网监控的实时监控,做到突发案件、事件第一时间发现、处置。

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通过深化城市社区和农村网格建设,有序推进城乡全覆盖,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加强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和发现治安隐患“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健全重点人群的帮扶体系,以服务促管理,积极开展社区矫正、社区戒毒,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工作,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等青少年群体的教育、服务、帮助和管理。

市中区认真履行“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职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实现了社会治安“巡防无死角”和“视频全覆盖”,人民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司法体制改革展现新面貌

2015年初,乐山市中区被确定为全省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区县。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市中区法官检察官队伍结构得到优化,执法办案能力显著提高,司法工作质量和效率大幅提升,公平和正义进一步彰显。

精心组织,保障强化。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市中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委政法委充分发挥司法体制改革牵头抓总的作用,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解决具体困难。召开区委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就两院司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进行研究。目前,首批45名员额制法官和23名员额制检察官遴选工作已完成并宣誓就职,第二批2名员额制检察官遴选工作正在进行中。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和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试点工作正积极稳妥推进。

完善结构,队伍优化。市中区坚持精英化、职业化、专业化的改革方向。区法院进入员额的45名法官中,平均年龄41岁,50岁以下的法官占96%,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占100%。区检察院进入员额的23名检察官中,平均年龄42岁,50岁以下的检察官占83%,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占91%。中青年骨干的比例普遍提高,司法队伍的梯次结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明显改进。人员分类管理后,法官、检察官逐渐把工作重心从琐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转移到案情研究和案件裁判上,庭审驾驭、法律适用等能力普遍提高。

资源整合,质效升化。改革有效整合了资源,团队意识进一步增强,内部运行更加规范,司法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截至目前,区法院45名员额法官共审结案件768件,审判一线部门结案数较去年同比上升52.1%,其中院、庭长新收案件167件,审结79件。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3.5%,二审发回改判案件数量为0,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下降20%。区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刑事申诉、民行申诉案件的平均办案时限等主要业务指标也显著提升。

市中区司法体制改革成效卓著,建立完善了以司法权为核心的主审法官、合议庭和主任检察官办案机制,形成了去行政化的司法权运行机制和去地方化的司法管理体制,法官、检察官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为接下来持续推进司法改革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事故处理开创新局面

近年来,市中区为全力化解交通事故纠纷,拓展交通事故调解工作,统筹协调,整体联动,创新机制,积极探索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模式,实现了联合调解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的无缝对接,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建设平安市中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发展环境。

强化党政主导。市中区充分发挥大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对疑难、社会影响较大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区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组织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联合调解工作组,负责包案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条块联动,各司其职,有机衔接,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统筹解决疑难、重大交通事故。

建立“1+4”模式。近年来,市中区积极创新道路交通事故调解模式,建立了“联合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保险理赔”的工作新模式,乡镇(街道)派员参与,区法院设立交通巡回法庭,法官明法释理,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在交通事故联合调解中的职能作用,并在实际工作中紧密结合,跟进及时,实现了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处中相关工作的“无缝”对接,年平均调解案件15000起左右。大量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化解,因交通事故到区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数下降50%以上。

开辟“绿色通道”。建立了交通事故伤者治疗的“绿色通道”,通过与医院、保险公司、社会救助基金建成交通事故伤者救治的绿色通道,解决医疗费垫付难题。截至目前,已垫付救助金113.9万余元,保险公司商业险预付300万元左右,得到了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

今年10月,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杨勇在调研市中区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时,给予了“勇于作为,敢于担当”的高度评价。 谷才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