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提高城乡社区治理水平

  
2016-09-14 10:04:58
     

本报讯(邢立丹记者唐万贵)为全面推进社区协商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近期,攀枝花市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协商提高社区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推进民主协商、居民自治,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明确协商内容。由村(社区)基层党组织主导,针对各村(社区)实际,将村(社区)建设发展规划、精准扶贫项目、土地流转、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各类问题,划分为由村(社区)、居民小组(网格)和居民小区(楼栋、院落)三级协商的目录清单,理清协商边界,确保协商机制顺畅。

规范协商程序。村(社区)层级的协商,事前,由村(社区)党组织充分征求群众和村(居)民委员会意见,研究提出协商议题,确定参与协商的各类主体,制定协商规则和工作流程;事中,引导各类协商主体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形成协商意见;事后,组织实施协商结果,向协商主体、利益相关方和村(居)民反馈落实情况。居民小组(网格)和居民小区(楼栋、院落)层级的协商程序由村(社区)党组织确定。

拓宽协商渠道。坚持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建立完善村(居)务联系会议制度。探索采取党代表工作室、村(居)民议事会、村(居)民小组会、社区论坛、群团服务中心、小区协商、业主协商、网格协商、楼栋协商、村(居)民决策听证、民主评议、社区(驻村)警务室开放日等方式,逐步拓宽协商渠道。利用社区网站、QQ群、微信等新媒体手段,积极搭建网络议事协商平台。

运用协商成果。建立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需要村(社区)落实的事项,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及时组织实施,落实情况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村(居)务公开栏、社区刊物、网络论坛等渠道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受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协商事项,协商结果应及时向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吸纳,并以适当方式反馈。通过协商形成的有效成果,居民群众应自觉遵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