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村规民约 推进基层自治

  
2016-08-11 12:01:59
     

抓好村规民约 推进基层自治    

达州市通川区创新“1234”工作法实现依法治村与村民自治的完美对接

西圣寺社区居民对《居民公约》进行讨论

西圣寺社区召集居民讨论《居民公约》

达州市通川区在探索构建基层社会自治体制、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中,着重抓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完善和实施,总结并提炼出一询二看三评四重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1234”工作法,形成了执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约束效应和监督效应,达到用“公约”约束行为、规范秩序的良好效果,切实推进基层自治。

近年来,达州市通川区在推进基层自治过程中,紧紧围绕公共事务管理基本规则和村(居)民道德基本要求,抓住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事务和热点问题,采取民主协商、充分讨论、集体决策等形式,创新探索推行一询二看三评四重的“1234”工作法,各村(社区)依法依规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居)民民主自治意识进一步提高,实现了依法治村(社区)与村(居)民自治的完美对接。

“一询”引导村(居)民积极参与 充分体现民主性

广泛征询村(居)民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修订)的意见和建议。全区192个行政村、81个社区均成立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小组,落实专人,立足村(社区)实情,以问题为导向,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居民小区、辖区商家当面走访,或利用电话、微信、QQ等远程交流,广泛征求群众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修订)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反映群众的心声和意愿,充分体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民主性和群众性。

“二看”准确把握热点难点问题 充分体现针对性

“二看”即:一看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焦点和热点;二看村(社区)治理和发展中面临的形势和困难。各村(社区)针对村(社区)实际,突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特色,坚持“一村(社区)一策”的原则,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如房屋拆迁、征地补偿、公共安全、公益事业、新风正气、移风易俗等治理难点来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真正做到把群众认为该管的事管住管好,把群众认为该规范的行为规范到位,充分体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评”严格依法依规评审充分体现合法性

“三评”即:村(居)民会议、村(社区)三委、乡镇办委三级联合审评,形成终稿,备案并实施。各村(居)民小组组织召开村(居)民专题评议会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逐条认真评议;各村(社区)三委积极组织三委干部、辖区党员召开专题审评会,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认真逐条审查;各乡镇办委组织辖区司法所、社会事务办等相关部门进行终审备案,并提交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通过,公布实施。

“四重”促进全面有效实施充分体现实效性

“四重”即:重宣传,重教育,重引导,重评估。一是重宣传:采取手机信息、QQ群、微信、板报、广播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入脑入心。二是重引导:广泛开展“好公婆”“好儿媳”“好邻里”等遵规守约模范典型评选活动,在农家院落、城市小区楼设立“光荣榜”,对遵规守约先进典型进行公开表扬。三是重教育:在加强正面引导的同时,对屡教不改的违规失约行为,采取口头批评、广播通报批评或“批评榜”公开亮丑等方式进行正面教育,帮助进步。四是重评估:新制定(修订)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实施一段时间后,各村(社区)适时组织开展群众走访调研,广泛收集群众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实施成效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开展总结评估工作。对实施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按照“1234”工作法的步骤程序进行重新修订完善。

李江陈燕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