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灾后社会治理体系重建的邛崃经验

  
2016-04-28 10:51:01
     

重建,并不单单是解决灾区群众的吃住问题

灾后社会治理体系重建的邛崃经验

高何镇召集群众举行就业促进暨小区管理工作会

安置小区召开联合党支部会议

何飞 本报记者 曾昌文 文/图

4.20芦山地震发生后,与芦山县接壤的邛崃市高何、南宝等9个乡镇也不同程度受灾。三年来,在灾区住房重建、产业重建的同时,如何重建灾区的社会治理结构和社会管理成为了摆在邛崃市委、市政府面前的一道重大课题。“在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的同时,我们更加注重推进社会治理体系重建,逐步完善灾后重建乡镇基层社会治理新体系,确保了灾后重建的有序推进和灾区社会的和谐稳定。”近日,邛崃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下一步,邛崃市还将积极探索和构建灾后重建集中居住区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幸福感。

找准“病根”重建治理体系

“重建工作开始后,我们就在思考,大家都觉得单单解决受灾群众‘房子问题’是远远不够的,还得考虑如何让这些原本生活在不同村落的居民在新小区、新环境里和谐相处。”邛崃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赵青林告诉记者,随着灾后重建过程中住房重建和产业重建任务的完成,一系列社会治理结构转变和社会管理的课题摆在了基层党委政府面前。

赵青林告诉记者,经过大量调研,他们发现有三个方面问题亟待解决。一是因跨区域安置带来的行政管理和集体经济组织关系的矛盾。城镇化的集中居住模式改变了传统的自然村落(林盘)的散居状态,高达40%的跨村(社区)和跨镇乡集中安置,更是带来诸如户籍、集体经济组织关系等一系列的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问题。二是集中居住后引发的社会管理问题加剧,由于灾后重建小区多为开放式小区,流动人口增多,导致了集中居住后个别矛盾纠纷容易转化、升级为群体矛盾,矛盾数量增多、化解难度增大。三是集中安置区居民的思想观念、自治意识、法治意识和生活习惯跟不上居住方式的改变,主动参与小区治理意识较弱,普遍法治观念不强。“找准灾后重建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的‘病根’,有助于我们在住房重建、产业重建的同时,推进社会治理重建。”赵青林说。

培育自治组织 健全治理构架

2014年底,随着临江社区郭坝安置小区全面竣工,夹关镇及附近乡镇的2000余名地震受灾群众陆续搬入了新家。搬入小区没多久,各种各样的矛盾纠纷就开始困扰着临江社区的两委班子成员。怎么做才能建设一个和谐的社区居民关系呢?经过和安置居民原来所在村委的沟通,2015年初,一个大胆的想法诞生——成立非建制性的联合党支部,支部书记由镇党委分管党务副书记兼任,副书记由临江社区支部书记兼任,各村支部书记同时兼任联合党支部的委员,负责搬进新区的原村(社区)居民的矛盾纠纷调解。联合党支部下设了管理办公室和资产管理办公室,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小区管理组织领导架构,有效加强了非本村(社区)安置住户的社会管理。

随后,这一模式在邛崃市范围内各涉及跨区域的安置小区推开。在全市范围内的42个集中居住安置点入住前,邛崃市相关部门提前介入社会管理工作,引导集中安置区群众建立了自治组织63个。自治组织成员由小区住户推荐选举产生,同时作为网格员,为集中居住区网格管理搜集、上报相关综合治理的信息情报。

同时,该市还在灾后重建大型安置小区以群众自治管理为主导,在小区住户自愿的基础上,逐步探索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引进物业管理等专业化社会组织参与小区社会治理,逐步树立居民群众“花钱买服务”意识。

打防管控结合 强化治安管理

灾后重建三年来,邛崃市针对各种显现出来的治安问题和潜在的治安隐患,采取多种方式,坚持打防管控相结合,扎实有效推进了灾区平安建设。

为消除治安隐患,邛崃市各级各部门对灾区社会治安形势做到日搜集、周统计、月分析,要求每月至少组织1次集中清查整治行动。针对出现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寻衅滋事等治安问题,开展专项打击。据统计,三年来全市共破获发生在灾区的各类刑事案件315件,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189人,逮捕153人;查处治安案件600余起,查处违法人员459人。

三年来,邛崃市建立了灾区流动人口数据分析制度和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学习会,并新建和完善了52个镇乡、村(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和留守儿童之家,培育发展公益类社会组织参与到小区的社会管理,切实加强安置小区内的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的服务管理。同时,该市在各重建安置小区建立了一支1800多人的综治“红袖套”队伍,配合开展灾区治安巡逻和防范工作,使之成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主力军。

在深化重建安置小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过程中,邛崃市实现了地震灾区网格员手持终端机与派出所、卫生院、司法所等基层单位的互联互通,各类信息数据快速交换、处理。灾后重建镇乡网格服务管理“三项重点工作”(特殊人群走访、流动人口登记宣传、治安隐患排查处置)扎实推进,取得实效。据统计,三年来,各灾后重建镇乡上报、交换相关信息共18728条,其中流动人口管理8246条、特殊人群走访10287条、发现治安隐患195条。同时,通过进一步整合网格功能,将镇乡和村(社区)调解员、议事会代表、门卫保安、残协联络员、民政协理员、楼栋(院)长、小组长等力量整合纳入网格协管队伍,形成“一格多人、一格多能”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增强调解力量 化解矛盾纠纷

“在灾后重建过程中,我们非常重视人民调解组织的建立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建设,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进行联动,化解发生在群众中的矛盾纠纷。”邛崃市大调解办相关负责人介绍。

灾后重建过程中,邛崃市先后在高何镇、天台山镇的12个村和28个安置点,设立了以基层人民调解员名字命名的个性化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工作室除了加强政策宣讲外,还将排查并及时化解不利于灾后重建工作开展的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

为加强对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邛崃市每年都会组织镇乡、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2次,并依托“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顾问)”进行法律结对指导,让人民调解员在遇到法律疑问时,能够及时得到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强化纠纷调解效果和质量。据统计,三年来邛崃市共调处涉及灾后重建的矛盾纠纷15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灾后重建期间,邛崃市加大了对涉军群体、灾后征地拆迂、医患纠纷、灾后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款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村三大纠纷、涉法涉诉等问题引发矛盾纠纷的关注,及时掌握各种不稳定苗头,切实做好底数清、情况明,及时妥处了重大矛盾纠纷89件。

“三防”联动 开放小区也安全

灾后重建以来,邛崃市全力推进“技防、人防、物防”三防联动,构建了严密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维护了灾后重建地区社会稳定。

按照“立足实际、适当超前”原则,邛崃市针对重建安置小区开放式、无围墙的治安防范薄弱现状,提出了用2—3年时间完成安置小区视频监控(“电子围墙”)全覆盖的目标。目前,全市第一批灾后重建农民集中居住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正有序推进,余下灾后重建小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已进入设计阶段,预计全部建成后总投资近1000万元。

在治安“人防”队伍建设方面,邛崃市以镇乡场镇安置点为核心,按照一警(社区民警)、一员(网格员)、两队(治安巡逻队、文明劝导队或志愿服务队)为标准配备社会治安巡逻队伍,通过深化群专结合方式切实增强人防力量。目前,该市优化了涉灾乡镇派出所的巡逻警力部署,各镇乡负责落实3—5名专职巡逻队员,交由派出所统一管理、培训和考核,进一步规范了53个村(社区)警力工作站建设。

为强化物防设施建设,按照统一规划,邛崃市在所有重建安置小区都安装了单元防盗门,并新建配备了带充电桩的非机动车停车棚约1700平方米。同时,各重建安置小区内部及周边全部都配套完善消防栓、路灯等物防设施,有效提升了小区安防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