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AB”岗推行两年 检察干警变多面手

  
2016-01-20 10:14:34
     

在完成A岗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参加其他岗位即B岗的工作,并对工作内容承担相应责任。这样的“AB岗”人才锻炼工作模式在成都市温江区检察院推行已有两年。新模式究竟有什么好处,实际运行起来收效如何?记者近日就上述问题采访了温江区检察院的相关负责人和年轻干警。

引入机制

科学配置工作资源

温江区检察院是成都市首个引入AB岗人才锻炼机制的检察院。该院年轻干警占全院总人数的10%。面对部分岗位工作量不饱和,既会办案又会作文的人才匮乏,以及复合型人才缺乏载体等困难,为了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科学配置工作资源,该院经过多方考察引入AB岗人才锻炼机制,为全院26名40周岁以下的干警提供了完成本职工作之外其他多岗位锻炼的机制环境。“目前本院40周岁以下的干警参加率为100%,B岗干警共办理侦监案件48件,公诉案件60件,民行案件4件,协办自侦案件34件次,完成文字材料11篇。AB岗人才锻炼机制实施后,侦监、公诉部门人均办案量下降约为6%……”温江区检察院政治处主任杜大全介绍道。

自选岗位

年轻干警迅速成长

2011年,法学硕士毕业的刘燃考入成都市温江区检察院,被安排在研究室工作。在温江区引入AB岗人才锻炼机制后,一直对检察业务感兴趣的他选择了公诉作为B岗职位。

提到选择的原因,他说:“在研究室,我大部分时间都是和文字打交道,了解检察业务的机会比较少,而公诉科对业务要求很高,要求办案时适用法律正确、证据确实充分,包括后期的出庭支持公诉,对自己的业务素质都能带来很好的提升。”

仅仅一年的时间,刘燃办理公诉案件19件46人,结案率100%,并在本职工作上完成了45篇的文字材料,多次得到上级部门领导的肯定性批示,受到了全院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成为真正的业务“多面手”。

公诉科干警王磊有六年的工作经验,两年前选择反贪部门作为自己的B岗。众所周知,公诉科压力非常大,人均一年要办理一百多件案子,为何他还会选择反贪部门进行锻炼呢?“反贪的工作模式和公诉有很大的不同,在公诉科面对的是一大堆案卷材料,而反贪需要询问嫌疑人,抓住每个可能的线索,迅速突破他们的心理防线。我连着两年B岗都报反贪部门,个人觉得能力得到了锻炼,对平时办理公诉的案件也有很大的帮助。能够参加四川省公诉人业务竞赛,就得益于我在AB岗的锻炼,我在成都市公诉人业务竞赛得到了前十名的好成绩,还被通报表扬。”王磊对记者说。

据悉,温江区检察院在AB岗人才锻炼机制运行的两年间,年轻干警成长迅速,涌现了多名业务“多面手”,产生了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1名,全市业务能手5人次等,并获得上级机关领导多次通报表扬。

继续探索

加强“B岗”监督考核

据了解,在今后的实践中,温江区检察院将多方探索解决该机制运行中存在的不足,建立“一对一”联系指导机制,支持B岗干警参加业务培训,加强B岗日常管理监督考核,进一步发挥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克服岗位间“忙闲不均”问题、提升检察官综合业务素质,加快年轻干警成长成材步伐的积极作用。

“AB岗” 是指检察人员在完成好本职工作(A岗)的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按照院里统一安排临时从事其他岗位工作或专项工作(B岗),并对从事的工作内容承担相应责任的工作模式。根据各部门需要、干警的自主选择、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素质提升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B岗,确保人岗匹配、岗事均衡、人尽其才。对于参加AB岗人才锻炼机制的检察人员,实行“双岗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