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公安局:建立“三大中心”推进阳光执法

  
2015-12-25 15:08:37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蒋光辉(左三)深入村社走访调研

——岳池县公安局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掠影

汤志斌 本报记者 雍剑波 文/图

为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涉案物品管理,近年来,岳池县公安局针对执法办案中的固疾顽症,探索创建涉案财物保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警务回访中心,规范勤务运行,强化职能发挥,实现执法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得到上级公安机关的充分肯定。

建立物管中心 规范证据保管

2015年3月,岳池县公安局按照现代仓储物流管理理念,坚持整体规划、系统设计,全面新、改、扩建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暨证据保管中心,分设刑事类涉案财物、行政类涉案财物、证据保管三个专区,实现分类管理、存置有序,确保涉案财物、证据的合法、完备、有效,有效解决了因“各自为阵、多头管理”引发的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据该局局长蒋光辉介绍,该局组织专人自主研发了一套涉案财物、证据管理信息系统,对所有涉案财物和证据实施动态化、标准化管理,采用网上信息录入、条码管理、分类存储、审批调取等形式,实现涉案财物和证据自动化检索、智能化存取、多级化监管,确保执法案件、台账、物品、系统逐一对应、账实相符。

出台涉案财物进、出流程,按照涉案财物、证据管理使用责任化、流程化的要求,在出入库过程中,由办案单位通过涉案财物与证据管理信息系统将待入库保管的涉案财物或证据的照片、法律文书上传至保管中心,并进行核实之后,接收入库并自动生成二维条形码,经工作人员和办案民警双方签字确认,把物品坐标式编码后进入保管柜;对需出库物品,由办案单位申请,实行法制部门初查、局领导审查、管理中心核查的“三级审核制”,确保财物、证据入知坐标、去知方向。

建立案管中心 提高执法效率

岳池县公安局案件管理中心设于法制大队,由法制大队教导员兼任案管中心主任,扎实履行刑事(行政)案件受案监督、刑事案件立案审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刑事案件统一出口等职责。

案管中心对全局受案、立案统一归口管理,每日通过警综平台对办案部门警情录入、案件受理情况进行网上巡查,对有案不受、受案不及时的,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把好受案监督关;对经办案部门初查的刑事案件,统一负责审查,报经分管业务局领导审批决定是否立案,把好立案监督关;制作阅卷笔录,加强个案评判,对不合格案件出具《执法监督意见书》并限期整改,对案情疑难复杂、恶性暴力或其他有较大争议等刑事案件的审核,由法制大队开展风险评估,划分风险等级,根据等级实行分管领导与法制部门、办案部门会商和执法管理委员会集体会商审查,严把案件审查关。通过严把“三关”,有效遏制了有案不立、不破不立、降格立案、擅自立案和问题案件的发生。7月以来,岳池县公安局集中审核案件200起,发出执法通报12期,出具《执法监督意见书》24份,发现整改突出问题5个,案件统一审核率达100%。

案管中心统一案件出口,对需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复议复核等案件,由案管中心与法、检机关对接,统一承接法、检机关作出的逮捕、起诉、不捕、不诉及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并通知办案部门依法办理,防止案件网外循环、违规消化;对其他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移送的案件,由案管中心受案审查后,按照管辖分工移交办案单位调查处理,并适时监督办案情况。7月以来,岳池县公安局案管中心办理提请逮捕案件100起、移送起诉案件100起,批捕率、起诉率上升,案件退查率下降。

案管中心还研发了《执法快易通》软件在全局范围内推广,将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案例精选、执法实务、法律文书等逾1500余万字的内容整理入库,方便民警查询法律。

建立全员绩效积分管理考核办法,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必追究。

建立回访中心 广泛征求意见

岳池县公安局在局纪委专门成立警务回访中心,以5399110民生服务热线为纽带,以执法办案、交通管理、报警服务、窗口服务、矛盾纠纷、社会综合等六个方面为重点,抓好对案件、事故、纠纷当事人和报警救助、办事办证、信访投诉群众的回访。

该局自主研发集回访、管理、评价、反馈、查询、统计等六大功能模块于一体的警务回访系统,通过与110接处警系统、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车辆管理等系统对接,导入报警、办事、办证群众基本信息,构建回访对象数据库,提升回访工作的便捷性、精确性、有效性。

建立“六访七评一考核”机制,“六访”即110报警人、122报警人“两必访”,常住人口、党政领导、两代表一委员、驾驶员“四抽访”;“七评”即评治安状况、评执法质量、评交通秩序、评纠纷化解、评服务水平、评社区民警见警率、评队伍形象;“一考”即以派出所辖区为单位,分序列设置访评比例,综合评价、自动打分,将回访结果以30%的权重纳入绩效考核。建立二次回访机制,将第一次回访中不满意的事项在当日内推送至责任单位办理,三日内就整改情况再次回访当事人。今年10月以来,共回访群众5946人,群众满意度达89.5%,二次回访群众满意度达98.3%。

突出回访结果运用。结合群众意见建议,10月以来,开展了“破案攻坚90天”冬季严打行动,遏制多发性侵财犯罪;狠抓了以查程序、查证据、查定性、查文书“四查”为重点的执法问题大治理,清查案卷247件,退查12件,整改问题19处;对8个办事窗口进行了“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增设农村、园区警务室12个,农村警务联系点46个,增派16名民警驻社区、入网格,致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小案件、小纠纷、小隐患、小问题、小困难,联系服务群众到“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