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携带仿冒LV围巾入境成都时被查

  
2019-11-21 09:25:49
     

黄书苹 本报全媒体记者 蒋京洲

近日,成都海关工作人员在成都双流机场对加德满都至成都的航班进行监管时,在一名中国籍女性旅客行李物品中查获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的围巾。经查,案涉围巾共33条,仿冒品牌有LV(路易威登)、Chloé(蔻依)、Burberry(博柏利)等。记者从成都海关获悉,目前海关正对涉案围巾作进一步处理。

成都双流机场海关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涉案围巾多采用与仿冒的原品牌相同和近似商标,且外形高度相似,容易引起消费者混淆,因此认定为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物品。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仿冒奢侈品不仅对相关企业的知识产权造成侵害,如流入境内也会对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造成影响。

无论是基于何种目的,在境外购买大量仿冒奢侈品入境都是行不通的。为深入了解和厘清入境侵犯知识产权物品的相关规定和处理办法,记者采访了成都双流机场海关工作人员,为广大旅客入境提供参考,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案情回顾

“名牌”围巾入境一看全是高仿

10月28日,一架从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出发的飞机降落成都双流机场。其中一名中国籍旅客行李箱中所装的物品引起了海关关员的注意。“很少有旅客会从加德满都购买大量奢侈品。”海关关员告诉记者,该乘客的旅行箱中携带了大量包装简陋且款式相同的围巾共计33条。仔细一查,这批围巾漏了陷。比如“博柏利”围巾,字母与原品牌一致,但其logo有细微差别;“路易威登”围巾的商标图案,“L”和“V”相交点和间距同原品牌商标有明显差别;蔻依围巾的e字母上少了一撇。且该批围巾做工粗糙、质量较差,侵权特征明显,经初步判断,系侵权商品。

海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海关具有对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以下统称知识产权)实施保护的权力。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海关发现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出境的物品,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并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应当予以扣留,但旅客或者收寄件人向海关声明放弃并经海关同意的除外。

释法析理

哪些物品会被认定为侵犯知识产权?

对于普通旅客来说,怎么判定自己携带的物品是否涉嫌侵犯相关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呢?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那又如何认定“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可作参考:改变注册商标的字体、字母大小写或者文字横竖排列,与注册商标之间仅有细微差别;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字母、数字等之间的间距,不影响体现注册商标显著特征的;改变注册商标颜色;其他与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

由此可见,对于有些与注册商标仅有细微差别的商标,不能简单认为就是近似商标,而应当视为相同商标。简单来说,旅客在购买奢侈品等具有知识产权的物品时,应购买正品。不能为贪便宜或“要面子”购买侵权物品。旅客一旦携带侵权物品通过中国海关监管区域通关时,海关将依法对旅客及其携带侵权物品予以处置。

侵权物品收缴后如何处理?

海关关员告诉记者,相关侵权货物在案件办理结束后,主要有三种途径进行处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有偿转让给知识产权权利人、拍卖或者销毁。

具体来说,如果有关货物可以直接用于社会公益事业或者知识产权权利人愿意收购的,将货物转交给有关公益机构用于社会公益事业或者有偿转让给知识产权权利人;如果有关货物不能按照前一项规定处置且侵权特征能够消除的,在消除侵权特征后依法拍卖,拍卖货物所得款上交国库;如果有关货物不能按照上述项规定处置的,应当予以销毁。

而对于携带侵权物品入境的当事人,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进出口货物侵犯知识产权的,将没收侵权货物,并处货物价值30%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延伸阅读

海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对象有哪些?

成都海关工作人员表示,依法履行边境知识产权保护职能,查扣侵权商品并予以处罚,是当前除了“税”和“证”以外,海关监管关注的又一重点,特别是中美贸易战以来,中美两国在知识产权问题上的激烈交锋,加强对外经济交往中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到更高的地位。

海关知识产权所保护的对象,主要是根据《海关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的规定,对与进出境货物有关并受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和奥林匹克标志)实施保护。

权利人如何请求海关保护知识产权?

近年来,海关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不断加大。而作为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应该怎样用好这个红利,在贸易交流中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呢?记者了解到,知识产权权利人及其代理人要求海关对其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的,可以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备案。

海关工作人员表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申请应由权利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总署提出。权利人在中国境内未设有营业场所或办事机构的,应委托其在境内的代理人提出书面备案申请。欲知申请备案的具体程序以及应提交的资料,请查询海关总署备案网址(http://www.customs.gov.cn)。

备案后,海关在出入境时发现侵权物品将予以查扣。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准予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可向海关总署申请续展备案,每次续展备案的有效期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