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更专 质效加速

  
2016-11-17 11:08:02
     

   法官更专 质效加速      

——成都法院系统专业化审判改革观察(下) 

 成都中院去年12月新设专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民六庭。图为近日,该庭庭长毛宇健主审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2015年12月,成都中院“低调”地将民事审判庭从原有的四个增设至六个,虽前期筹备已久,这场变革仍备受关注。

半年后的2016年6月28日,成都中院在全省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时,对半年前的这场变革进行了“揭秘”。

成都中院介绍了深入推进专业化审判、积极组建专业审判团队的做法,其中专门提到:专业化审判作为解决“案多人少”、裁判尺度不统一、审判效率低下等现实问题的重要路径,成都中院形成“6+1”专业化审判格局,6个民事庭分别审理传统民事、金融、知识产权、房地产、公司法及破产、劳动人事争议,1个未成年人及家事审判庭审理未成年人及家事纠纷案件。此外,在业务庭内部,综合考虑法官业务水平和擅长领域,再按细分案件类型设置专业审判团队,使主要类型案件的审理都有专业水平较高的带头法官。

部分基层法院先试先行,成都中院统筹部署推进,而今,专业化审判的探索和实践已经在成都中基层法院全面铺开,成效也逐渐显现。这场变革背后有哪些考量,又曾面临哪些困境?这些问题也一直备受各界关注。

要数量更要质效

近年来,提到法院工作,“案多人少”是个绕不开的话题,也成为法院不容回避的重大课题。以成都各级法院为例,从2005年到2014年,每年收案数较上一年增幅近10%,2014年达到了17万余件;而在中院层面,更是一个跳跃式激增的局面,同期数字达到了2.8万余件。“仅2014年,成都中院案件增量就接近过去整整6年的增量总和。全市法院案件量从8万件到10万件用了5年多时间,但从10万件到15万件只用了不到3年,快增趋势非常明显。”成都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疑难案件也在增多。新类型疑难案件集中多发,群众广泛关注的案件、涉稳高风险案件不断增多,案件处理难度日益加大。与此同时,法官增量却很少,与迅猛增长的案件数量极不匹配。

今年初,成都法院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2016年,要全面提升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四位一体”工作水平,确保审判执行公正高效权威。“案件数量爆发式增长,人不涨,法院要解决大量案件,同时要保证案件的质量、效率、效果,只有走专业化审判的道路。”成都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成都中院下发的一份《关于部署实施破题攻坚综合工程着力破解“案多人少”矛盾的若干意见》中,也提出了专业化审判的思路。

有业内人士指出,法官短期内难以胜任多种类型案件的审理是客观实际,而民商事审判的发展趋势,本身就体现了不断专业化的过程。在以往大审判庭模式下,尤其是随着民商事纠纷类型的多样化,法官需要同时应对不同类型案件的审理,审理思维来回转换,办案方式频繁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质效的提升。

因此,改造内部组织格局,建立专业化的审判庭,让法官将有限的精力集中于相对固定、窄小的审判领域,并向纵深研判,力争成为某类案件的行家里手,以审判专业化促进办案优质高效。

在审判岗位工作了十多年的老法官,武侯区法院民七庭庭长张闻武说:“建立专业化审判团队,是对审判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培养法官的专业特长并保持相对稳定,达到简案快办、难案精办的目的。专业化审判的推进对奋战在审判业务一线的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专业审判庭和专业团队的构建,实现了审判质效和实务调研、裁判尺度与业务指导的有效结合。目前,成都法院已在民间借贷、劳动争议、人身侵权、物业、涉农等纠纷案件的审理中形成相对统一的指导意见。

细分之后的担忧

采访中,一名法官打了一个形象的比喻:如果把法官办案看成是木匠做活,到底是做桌椅床柜各种家具的精,还是专注于只做桌子的工艺精?一个人如果要负责各式家具的制作,耗时长且工艺复杂;但如果只专研一项,效率就会提升很多。“法官办案子也是一样的,某一类型的案子办得多了,审判效率容易得到提高,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果也有了保证。”该法官说。

同时问题也来了:审理多类型案件的法官,能力和素质也更全面,对法官长远发展来说是否更好?法官长期只办一类案子,知识结构会不会日趋于狭窄和固化?

对此,成都部分法院早有预案。为解决复合型法官的培养问题,龙泉驿区法院以五年为一个周期,每年对全院20%的法官进行岗位调整,既解决审判工作的有序衔接、专业法官的可持续性更替和复合型法官的培养,又有利于避免利益共同体的形成,杜绝腐败发生。

成都中院民六庭则为每个人都提供了有针对性的学习条件,专业书籍、培训机会等都不落下,还经常有针对性地进行案件讨论,集体开展业务学习。该庭庭长毛宇健认为,法官在合议案子的过程中能够很快成长。

对于龙泉驿法院的专业化特色人民法庭,也有人提出过问题:某类案件集中到一个法庭审理,是否会造成另外一个困难:由于对法庭的可选择性减少,司法便民的优势可能被削弱?例如,原本居住在十陵的居民可以在十陵法庭打官司,现在却要跑到洛带法庭来打民间借贷官司,这跑路的费时费力又怎么算?

龙泉驿区法院副院长廖文全认为,这其实是个理念问题:到底是“当事人围着法官转”,还是“法官围着当事人转”?

“我们坚持‘法官围着当事人转’的做法。为了方便老百姓诉讼,我院确立了两便原则,即当事人可以选择在院机关或任一人民法庭起诉,也可以选择在院机关或任一人民法庭或任何一个巡回审判点开庭。同时我们还规定,法庭也可以办理辖区其他案件,老百姓确实不愿意跑,要求本辖区法庭办理自己的案件,法庭也要办理,不得推诿。事实上,绝大多数当事人面临两个选择时,都会选择专业法庭,他们也相信,专业法庭的水准更加‘专业’。”廖文全告诉四川法制报记者。

现实之选还是长久之道

对成都两级法院在专业化审判上做的探索和尝试,在四川法制报记者的采访中,多位知名法学专家谈了自己的看法。“我一直关注着这项工作,也非常感兴趣。成都中基层法院选择走专业化审判之路是有现实原因驱动的,这种努力和尝试也值得探索和鼓励。从目前所了解到的情况看,还是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四川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左卫民说。在他看来,一项工作从试点到广泛推开,一定有其现实原因和成功之处。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马静华的观点是,专业化审判实质上就是“多庭化”的改革,有专业化就会有效率。对此,他持积极和肯定的态度。“多庭化改革是法院特别是中级法院的一种发展趋势,初衷是为了适应专业化审理案件的需求,使法官能够更加专业地研究相关法律和政策问题,从而能在裁判案件时更有效地对案件进行处理,同时也可以较好地提高审判效力。”马静华说。

马静华同时提出,改革过程中应注意避免机构臃肿和管理上的疏漏,使这样的分庭制和多庭化能够真正发挥审判组织的功能。

至于未来会怎么样?对于“机构和人员的细分会妨碍法官全面发展和提高全面的能力”这样的担忧,左卫民提出,专业化审判究竟是现实之选还是长久之道,是普遍化还是区域化的,还有待在长期实践中检验。本报记者开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