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让涉案宝马车不再当成废铁卖

  
2016-08-09 14:53:37
     

杨金忠本报记者曾昌文

今年春节后,一则题为《50元一吨!宝马7系为何沦为废铁》的新闻报道引爆网络。一时间,如“烫手山芋”般的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问题引发起社会高度关注。

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对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作出统一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尽管法、检、公内部均采取措施不断加强对涉案财物的管理,基本健全了规章制度,完善了管理机制,但流转不畅、缺乏外部监管、司法资源浪费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

“这辆红色踏板式两轮摩托车是发生在我区的一起飞车夺包案的作案工具,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后,就移送检察院,后移送法院,再依法拍卖、上缴国库,整个流程非常顺畅。”8月1日上午,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的一间“信息化库房”外,分局相关工作人员指着一张资料图片向记者介绍。这一流程,乃至这间“信息化库房”,都是成都市在全省率先开展的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试点中的创新。

去年11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省委将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纳入2016年全省司法体制改革和依法治省工作要点,省委政法委要求成都市委政法委牵头,以温江区建立跨部门的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为试点,在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规范管理处置工作上,探索出一套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日前,成都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省委政法委的指导下,截至目前,除简阳市正在推进外,全市两级政法部门的涉案财物管理内部场所建设已全面完成;“3+1”刑事诉讼涉案财物信息集中管理系统已投入使用,一套涵盖刑事诉讼涉案财物流动全过程的制度体系已经初步成型。出入留痕 确保不遗失一件涉案财物

任何人要想进入“信息化库房”,至少要经过三道指纹门禁;未经扫码“解禁”,保管在这里的任何一件涉案财物都不能离开“信息化库房”……据工作人员介绍,这间“信息化库房”里,存放着来自温江区法、检、公系统的4000多件涉案财物,每件物品都有对应条码,要提取或查看这些物品,至少要经过三道指纹门禁,再扫码“解禁”。在专管民警带领下,记者有机会进入了这个神秘的“信息化库房”。经过第一道门禁,记者进入温江区刑事诉讼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大门,透过铁丝网,能看到一排排存放涉案财物保管箱的货架。

经过第二道门禁,记者进入有一名专管民警和两名工作人员把守的安检区和办公区。“每一件物品都要在这里登记入库。”温江区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涉案财物按照“一案一档”“一物一码”管理,每件物品均有一个独有的电子条码,即RFID电子标签,标签随物品一起入库。通过电子条码即可在集中管理信息平台上查询物品相关信息,包括案件信息、物品性状描述、存储位置等。

要经过第三道门禁,必须在专管民警的带领下刷过指纹才能进入。如要进入贵重物品区,还得再刷一次指纹,打开该区门禁才能进入。

据介绍,该“信息化库房”设有贵重物品区、电子设备区、普通物品区和大件物品区。贵重物品区存放金银珠宝、玉器、古玩字画,固定资产权属证明、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及机动车辆钥匙及行驶证等。电子设备区的货架上是电脑、手机等通讯设备、电子设备,及存储有电子数据、音视频资料的硬盘、U盘等。普通物品区则存放钳子、镊子、砍刀、匕首等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因场地有限,汽车、摩托车、电瓶车等涉案车辆则存放于单独的涉案车辆和大宗物品管理分中心。“库房内设有24小时高清红外摄像头,每个区域均在视频监控之下。没有通过平台系统‘解禁’的物品,根本就出不了库房,一出门报警装置就会启动。”该负责人说。

集中管理 解决涉案财物保管处置难题

2015年,省委将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纳入2016年我省司法体制改革和依法治省工作要点,明确要求“成都承担起在全省率先试点的重任”。随后,成都市委政法委立即牵头在全市进行了涉案财物专项清理行动。结果显示,全市在刑事涉案财物管理处置工作上存在底数不清、保管不当、移送不畅及处置不力等问题。“为解决清理行动中发现的诸多问题,我们尝试构建了两种‘集中保管’模式来解决保管不当的问题。”7月29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成都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一种是“政法部门内部集中”管理模式,就是立足各单位现有涉案财物保管场所,由法、检、公分别建设统一场所名称和基本设施设备的内部集中保管场所;另一种就是在温江区探索的“跨部门的集中管理”模式,将涉案财物集中保管场所建在公安分局内,由区法、检、公共用并委托公安代管。“两种‘集中管理’模式改变了此前各个业务部门,甚至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物品的情况。目前看来是比较成功的。”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成都市目前正积极尝试第三种“集中保管”模式——市级跨部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据悉,占地30亩的成都市级跨部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目前正在建设中,预计建成后可以存放含大宗物品和车辆在内的涉案财物约23万余件。仅仅对涉案财物保管好还不够,还要确保处置顺畅。“由于此前对物权不够重视,移送的案件清单对涉案财物的列举不明,怎么处置也不明确,以至于法院宣判后部分涉案财物得不到有效处置,才造成了‘宝马当成废铁卖’的尴尬。”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为此,成都市搭建了“3+1”刑事诉讼涉案财物信息集中管理系统。在新搭建的集中管理系统中,“3”是指法、检、公各家内部涉案财物信息管理系统,它们与涉案财物信息集中管理系统相对接,办案人员可通过内部办案系统进行信息录入和双向互动推送接收;“1”是指刑事诉讼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依托政法专网,实行省级一级部署,全市所有涉案财物信息在此集中。“成都同时规定在案件移送时,涉案财物的处置权限也要一并移送。”该负责人介绍,这条规定解决了之前针对涉案财物的“程序缺失”问题,该退还、销毁、拍卖的各归其处。

科技支撑 夯实涉案财物管理之基

2015年初,成都市委政法委牵头在全市范围开展了持续半年之久的涉案财物专项清理工作。经过大半年专项检查,全市共清理出涉案款项2.76亿余元,涉案物品11.3万余件,其中应处置而未处置的涉案款项9300余万元,涉案物品3.2万余件。清理工作结束后,成都市委政法委当即成立了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管总、统一工作思路和步调;对系统开发、制度机制建设以及管理场所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市级政法部门和温江区分别成立软件、场所、制度等工作专班,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今年3月,成都市公安局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正式建成使用。目前,该中心保管着市公安局本级1300余件涉案物品。成都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副处长蒋颖介绍:“通过红外线扫描仪,库管员不需要开柜,储存物品的相关信息就能在显示屏上清晰地反映出来,大大提高了盘库效率和准确率。”

成都市检察院案涉案财物保管室里装备了不少专业保管设备,具备RFID实时侦测功能的智能证物柜、防潮柜、防磁柜、保险柜,智能监控系统、射频识别系统等。“RFID卡可以主动发射出无线信号。我们将涉案物品装进封装袋的同时,会一并将绑定的RFID卡也放进袋子。一旦没有检测到这张RFID卡的信息,管理系统就会发出报警,提醒我们这件物品可能出现了异常。”成都市检察院案官办流程管理员许杨介绍。

为加强涉案财物管理,成都中院特制了一种涉案物品专用袋封条。据该院行政装备管理处副处长卢志义介绍,这种专用袋封条和正常的纸不一样,是粉尘性的,一旦被破坏后就无法修复。

制度建设 探索涉案财物管理之魂

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按照依法、规范、精细、全面的要求,今年以来,成都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政法、财政部门、专家学者、执业律师认真研讨,于7月初制定出台了《成都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建立起了涵盖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流动全过程的制度体系。记者看到,该《实施办法》共七章八十一条,确立了集中管理、管办分离、管处分离、程序法定和比例等管理和处置原则,规范了涉案财物入出库流动全过程,明确了涉案财物在刑事诉讼不同阶段的处置主体和处置责任,强化了涉案财物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多重权利和救济保障,健全了对涉案财物管理处置的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了全流程规范、多方位保障、同步信息化的涉案财物管理制度。“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和处置工作,是加强和完善人权司法保障、防止司法不公和腐败、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成都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除《实施办法》外,成都市级各政法部门还针对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在部门流转的特点,制定了各具特色的涉案财物管理处置制度,确保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得到规范、妥善管理。

成都市中院针对涉案财物管理不清、分工不明、处置不力等问题,制定出台了全流程覆盖、全方位规范、同步信息化的八个办法和六个规定,明确了涉案款物接收、保管、处置等各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职责,通过与网络办案深度融合的信息化手段实现了重要节点信息全过程留痕、全动态提示、全实时监控、全刚性监管,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形成了涵盖涉案款物流程运转、专项管理、财务审计、专项检查、责任追究等机制的涉案财物管理制度体系。

成都市检察院制定出台的《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确立了“实物统管、全程留痕、信息共享、规范高效”的管理原则,建立完善了成都检察系统的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实现了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保管、移送、处理等工作的阳光运行,将涉案财物真正锁进了制度的“保险箱”。

成都市公安局针对分散保管容易导致涉案财物丢失、毁损、挪用的弊端,制定了内部涉案财物管理的管总制度,明确了按时上交、集中保管、管办分离、管处分离等管理原则,设计了物品调用、出库、处置等环节的规范流程,创新性赋予了督察部门通过网上视频督察系统对管理中心全部运行情况进行24小时实时监督的职权职责,真正实现了物随案走、案结物清。

成都的探索是值得关注与首肯的。因为在刑事诉讼中,涉案财物的管理与处置一直是中国司法实践中没有解决的一个老大难问题。在如何解决这个老大难的问题上,成都做了积极的反思与探索。这些探索我以为是有操作性的,这对于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财产权,规范司法权力,都是值得首肯的。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左卫民

应该说这个方面的工作很有成效也很有意义,它对于打破不同办案机关的办案壁垒,方便办案;另外一方面对于规范执法行为,防止司法腐败,具有重要的作用。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龙宗智

在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今天,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应该研究如何提高信息化水平。借助我省政法专网这一优势,破除政法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建起一张涉案财物管理网,将极大地提高涉案财物的管理水平。

——省委政法委执法督查督办室副主任黄文

公安机关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建设,改变了办案部门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的状况,真正实现了管办分离。集中管理做到了一案一账、一物一卡、账实相符,涉案财物信息和处置权限随案同步移送,有利于物随案走、案结物清。

——成都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郑跃伟

1、要进入温江区分局的这个“信息化库房”,至少要经过三道指纹门禁2、专管民警正在办理涉案财物移交手续3、设在温江区公安分局的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也是全省首个跨部门的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4、专管民警和工作人员把守的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办公区域5、库区“生人勿近”,每个区域均在监控中,涉案物品不经过平台系统“解禁”根本出不去6、大件物品区本版图片由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