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分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本报讯(记者兰楠)昨(23)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全省学校食品安全,《四川省教育系统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日前正式下发,要求建立以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分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学校食品安全建分级责任制
《工作安排》要求,要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继续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要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在地方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四位一体”责任体系,落实好教育部门的行政主管责任和学校的主体责任,建立以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分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同时,《工作安排》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堂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有计划的提升食堂较高学历从业人员比例,不断优化激励机制吸引青壮年和具有现代管理知识和能力的团队加入到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队伍中。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开展培训,通过培训提升从业人员配餐水平、营养知识水平等职业技能。
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整治
《工作安排》还要求,要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开展春(秋)季开学、中(高)考、夏季、中秋、国庆假期等特殊时间节点以及农村学校、中职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等食品安全薄弱学校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同时,要加快学校食堂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大投入,充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实现数据能共享、产品可追溯、风险可研判,以持续推进“明厨亮灶”工程为抓手,实现食堂管理信息化、规范化、透明化,切实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息化水平。
此外,要充分利用校园网、信息公开栏等方式,向学校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公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息,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加强对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