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万元修复资金怎么花?一场特殊的“验收”给出答案

  
2026-05-22 17:11:47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 文/图

2026年5月22日,北川。平通河的水位还没涨起来,河滩上的鹅卵石被太阳晒得发白。

一场“验收”即将在这里进行。验收的对象,不是工程,不是项目,而是一条河。

两年前,一起非法采砂案震动了平通河流域。被告人在河道内大肆采挖砂石,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案子判了,被告人获刑,同时承担28万余元的生态修复费用。

钱到了账,问题也来了:这笔钱怎么花,才能让河“活”过来?

这天上午,答案浮出了水面。


放鱼

上午9点半,平通河指定增殖放流点。水产运输车停在岸边,氧气泵咕嘟咕嘟冒着泡。车厢里,二万五千尾经检验合格的裂腹鱼苗准备就位,鳞片在阳光下闪着银灰色的光。

裂腹鱼,平通河的原住民,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因为肚皮上有一道像被刀划开的纹路,得名“裂腹”。它们对水质要求极高,河里有没有裂腹鱼,是这条河健不健康最直接的指标。

投放开始,工作人员把鱼苗一桶一桶递到岸边。成都铁路运输两级法院的干警、四川省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北川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的执法人员,还有当地村民代表,排着队接过桶,弯腰把鱼苗缓缓倒进河里。


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被告也来了。他们蹲在岸边,看着那些小鱼在浅水里打了几个转,然后一甩尾巴,钻进了深水区。


鱼苗入河,整个过程持续了将近二十分钟。最后一尾鱼苗游入河流,水面重新恢复了平静。


但这场验收,远不止放鱼这么简单。

巡河

鱼放进去了,怎么证明它们能活下来、这条河真的被守住了?

众人的脚步沿着河岸往下游走。河堤上,几处新装的监控探头正对着河面。这是被告出资安装的,信号已经接入北川县农业农村局的监管平台。

北川县农业农村局一位工作人员指着监控说,“现在这些探头带夜视功能,画面直接传到局里的监控室,手机上也能看。”

正说着,头顶传来一阵嗡鸣。一架无人机从河对岸升起,沿着河道开始巡航。实时画面通过信号回传——河两岸的植被正在恢复,水面下隐约可见鱼群游动的影子。


“空地一体,24小时盯着。”工作人员调出手机上的画面,“去年到现在,这一段没有发生一起偷采偷捕。”

平通河裂腹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这块牌子就立在河边。两年前,这片水域因为偷采砂石影响了生态。如今,河水清透,岸线完整,鱼群回来了。

签字

上午10点半,北川县桂溪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墙上挂着一块大屏幕,无人机巡航的实时画面正在传输。屏幕下方,一张长桌,各方代表围坐。


这场座谈会的重头戏,是一份文件的签署——《替代性修复工作验收确认书》。

28万元生态修复资金的使用情况,被一项一项摆在桌面上:裂腹鱼苗种采购及投放、沿河监控设施安装、无人机巡航系统接入、生态保护法治教育点建设……每一笔都有票据,每一项都有现场照片。

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四川省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北川县农业农村局与第三方机构、单位,共同在确认书上签下名字,加盖公章。

一个特殊的时刻

这场验收,恰逢一个特殊的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即将正式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生态环境领域基本法律。生态修复责任、惩罚性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检察公益诉讼——这些制度,被系统性地写进了法典。

座谈会进入交流研讨环节。北川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该起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所涉生态修复资金的使用情况、平通河裂腹鱼类保护替代性修复的具体措施及修复成效,用实打实的数字和现场比对照片,展示了“纸上权利”变为“河中鱼群”的修复成果。

随后,峥嵘结合非法采砂案,逐条解读生态修复责任和惩罚性赔偿的新规定。

“以前判这种案子,生态修复到底怎么搞,各地标准不一。”峥嵘说,“法典实施后,生态环境修复有了全国统一的制度框架。”

聚焦行刑衔接和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四川省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禾谈了办案中的体会:“生态环境损害不是‘罚完就完’。刑事追责、行政监管、民事赔偿、生态修复,四笔账要一起算。法典把这个逻辑写清楚了。”

各与会单位相关负责人先后发言。他们谈的不是客套话,而是实实在在的难处——跨区域执法标准怎么统一?上下游污染怎么追责?生态补偿资金怎么分担?

这些难题,恰是法典正在回答的。

“集中管辖是为了统一裁判标尺,生态修复绝不能止于一纸判决。”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庭长周冀说道,我们正积极探索替代性修复方式,但无论采取哪种方式,最终都要落到一个“效”字上。生态修复方案要接受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专业指导和监督,修复成效也必须经由规范程序验收。只有让修复成果看得见、经得起检验,才能真正把绿水青山还给自然、留给后代。”

赶集

同一时间,平通河沿线的村社集市上,另一场活动正在进行。

几张长桌拼成一排,生态环境法典的宣传展板立在两侧。“党旗映初心·法典进万家”的横幅拉在身后。由各支部党员组成的宣讲先锋队,正向过往的村民发放宣传手册。


“老乡,禁渔期是好久?答对有奖!”

“3月到6月!”

“对头。那裂腹鱼为啥不能捞?”

“那是保护动物嘛,捞了要遭!”

问答之间,法典的条文从展板上“走”了下来,变成了方言土语。一位大爷翻着手册,指着上面裂腹鱼的图片说:“这个鱼,我年轻时候河里头多得是。后来少了,现在又慢慢多了。”


他合上手册,揣进兜里:“拿回去给孙子看。”

同一时间,平通河的水还在流。

河里的裂腹鱼不会知道,它们的回归,是一场刑事判决、28万元修复资金、数十个部门协作、一部即将实施的法典,以及一群人的坚持换来的。

但站在河边的人知道。

那个参与放流的被告,离开前回头看了一眼河面。阳光正好,水面波光粼粼。他什么也没说,转身上了车。

河岸上,“北川生态保护法治教育点”的牌子静静立着。牌子旁边,新栽的树苗已经抽出了嫩芽。

编辑:王硼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