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法评丨是否“小官巨贪”?面对举报需明确执法回应

  
2026-05-21 17:11:43
     


特约评论员 李晓亮

近日,一封信息量极大的举报信,让一个看似不起眼的小单位涉巨额贪腐的问题浮出水面。

据媒体报道,举报信直指上街区自来水公司原常务副经理曹某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国有公共资金超5000万元,退休后仍用影响力转移公款,引发纪委、公安部门介入调查,但调查中却曾面临“无犯罪事实”不予立案的尴尬。

举报信常有,这一封不比那些时间、地点、人物等基本元素都模糊的“三无”举报,而是带章且附上涉事公司明晰日期、金额转款表,以及官方催缴函等红头文件的详实信息。这会大大降低监管核查成本,只用对比数据是否属实,再对资金主要流向的两个公司负责人及其与曹某关系进行核查,就可验明举报信含金量。至于是否是无实际业务的“皮包空壳”,查查社保和税款征缴记录,及合同履行情况也可辨明。

真有心彻查,照着线索,按图索骥,顺藤摸瓜,追根溯源都能查清,关键是要立即行动起来。报道称去年案件就已转交至郑州市公安局上街分局经侦支队办理,但至今似乎并无实质性执法推进。举报信声称这是涉数千万的国资侵占问题,如果举报非虚,如此亏空岂能不引起执法监管雷厉风行的系统监察核实?万一举报无误,在既定违法事实面前,监管部门似就不该在管辖权细节上过分纠结,以免拖延中坐视国资流失。故此,网友才对调查中“不予立案”的插曲颇感费解。

因为这吐出巨款与举报信构成某种印证关系,是否是被举报侵占的5000万中的一部分,剩下的钱呢?对国资负有监管职责的公职部门,显然应在关键节点联手追查,而不能因曹某身份而有管辖分歧。

当然,除了事后立案,此事还透出一些诡异,似乎公司出现资金异常不是偶然。比如,该公司涉收购才有11年来的这次账目审计,如果十年未系统查账,指望掌有职权者完全自律不染指公共资金,或难免出现“糊涂账”;再如,总经理张某某何以长期不在郑州?曹某临近退休大权独握,仅三年就惹来数千万的侵吞资产指控,涉及南水北调购水费的全民所有制公司内部,内部管理岂能如此不规范?曹某退休后还被指转移千万公款,是否该细思量?

一根自来水管是否真扯出数千万异常资金流向,是否小官巨贪,应尽快给出权威调查结论和执法回应。BOT特许经营模式,不能“重招商轻监管”,对公共资金流必须有严密动态审计机制。贪腐与否不能总靠内讧曝光,不能总需异地受理。只有强化内部审计、透明业务流程、内外监督结合才能守住公共资产,杜绝“土皇帝”大权独揽,制度性堵漏。

编辑:何希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