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贾知若
因为惊人的额度,又一起平台打赏案近日冲上了热搜——河南省郑州市,19岁的小朱挪用自家公司资金1700万元,用于直播间“打赏”、购买拆卡盲盒,成为多个直播间“榜一大姐”。日前,其父无奈之下,带女儿去派出所自首。
这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悲剧,也是一堂值得审视的法治教育课,其中,有三个问号需要解开——
首先,平台追责是否成立?目前,主流司法实践倾向于将直播打赏认定为“赠与合同”关系,它是合法合规的。虽然本案中,小朱单日消费57笔、单笔10万元、清晨5点仍在转账——这些明显异常的交易本应触发预警,但直播平台是否负有高于一般商事主体的注意义务?这是未来立法与司法需要回应的问题。何况小朱年满19岁,在法律层面上已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这个前提下要去追责平台,很难。
其次,“出罪路径”何在?有律师分析,小朱的行为,在法律框架内已进入职务侵占罪和盗窃罪的适用空间,也就是说,即将面临10年以上的刑期……从道义上讲,没有人希望一个本已遭受沉重打击的家庭,再去直面一场牢狱之灾,但目前来看,本案的“出罪路径”几乎已被堵死。本报连线的律师邢连超说得很清晰——“根据相关报道,警方已经刑事立案,这个信号很明确。大概率这家公司不是简单的个体工商户或一人独资公司,而是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女孩是以公司财务人员身份,挪用了公司对公账户资金,职务侵占的可能性非常高。如果查实,她面临的刑罚会很重。”
最后,对这个悲剧性的后果,家庭情感缺失与教育失责是否是主要原因?
答案几乎是肯定的,据媒体公开报道——朱先生忙于生意而疏于与女儿沟通,前妻也对孩子缺乏管教,导致小朱长期处于情感空虚的状态。她整天抱着手机,家人试图没收时竟以自杀威胁,还主动要求父亲不要向消费50多万元的网友追款……在这段描述中,这个悲剧的根本原因已然浮现。“榜一大姐”真的价值1700万元?在这个极不对等的等式背后,却隐藏着一段真真切切的情感逻辑:在那个直播间里,19岁的少女能感觉到被看见、被关注、被尊重,甚至被推上云端,而这一切,都是她在现实生活中所无法感知的。
“榜一大姐”只不过比你、我、他走得更远了一点,这才是本案的真正值得警惕之处。所有的案件都是时代的镜子,如果不再去盲目追责,如果要讨论真正的救赎,那么,就还得回头审视家庭缺位之忧与教育监管之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