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夏菲妮 熊勇
“神兽”即将归笼,开学季的行李箱和书包还没打开,骗子的“套路”“剧本”就已经提前上线。从购票出行到校园生活,从线上交易到消费贷款……骗局无处不在。而且,骗子盯上的不单单是学生,还有家长。
8月14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2025年第3号预警,提示近期有不法分子混入助学贷款咨询QQ群、微信群,假冒工作人员加学生好友,以助学贷款办理遇到问题为由实施诈骗。请学生务必提高警惕,国家助学贷款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会要求转账。
与往年不同,今年的“开学第一课”不只是进校园讲法治讲安全,开学前夕,我省各地政法干警早早就行动起来,提前走进校园讲防范校园欺凌、消防演练,还把镜头对准了新生家长手机里那些真假难辨的“新生群”。
开学季=诈骗季?谨防“潜伏”的“辅导员”
“恭喜录取!预缴教材费、体检费共698元,扫码即退多余款项。”8月27日上午,成都某高中高一新生小赵的家长QQ收到“班主任”私信。由于孩子正在参加军训无法核实情况,其家长多了个心眼,当即打电话给班主任核实,后发现是骗局。
“开学前后两周是刷单、校园贷、冒充校方的高发期,骗子精准拿捏家长‘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的心理。”办案民警介绍,今年骗子还升级了“剧本”:先建“官方群”,再拉“学长学姐”唱双簧,最后由“辅导员”收网。
暑假期间,放假在家的邛崃市大同镇周沟村一名14岁中学生在使用母亲手机购物时,遭遇“退款诈骗”。派出所民警在接到诈骗预警信号后,第一时间致电该学生进行劝阻,不料学生因警惕性不足,误将民警当作诈骗人员,拒绝配合。
7月17日深夜,同样是在邛崃市大同镇,一名放暑假在家的大学生在网上浏览兼职信息时,被“高佣金、低门槛”的招聘信息吸引,并按照对方要求下载不明APP、填写个人信息。就在该学生准备按对方提示输入银行卡信息,骗子即将得逞之际,被接到警方指令赶来的网格员及时劝阻。
虽然骗子花样百出,但诈骗并非“防无可防”,做到以下几点,就能更好防范:一、严守信息,小到游戏的账号、密码,大到家庭住址、父母联系方式,各种信息绝不外泄,陌生平台不轻易填写;二、绝不轻信,遇到自称“班主任”“新同学”的人,先通过学校官方渠道核实,“私聊保密”等说辞一概不信;三、谨慎转账,但凡听到“缴费”二字,先联系学校或其他同学核实,确认无误之后再打钱。
万一被骗,也先别慌,记住应急三部曲:一、立即报警,有些受害者受骗后不第一时间报案,而是继续自己联系诈骗者,奢望把被骗的钱再“骗回来”,这很可能导致二次受骗,尽快报警才是正确选择;二、留存证据,及时通知老师、家长,抓紧时间保存网聊截图、交易记录等证据,并列出财物损失清单,供警方掌握;三、紧急止损,尽快联系银行、电信运营商、快递公司等相关第三方,说明可能被诈骗的情况,采取冻结账户等措施止损。
公检法“三箭齐发”,把安全打包送进校园
为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守护好孩子们的成长天地,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走深走实,8月25日,邛崃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霞应邀参加邛崃市教育系统2025-2026学年开学工作会,为全市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带来“开学法治第一课”。
赵霞立足邛崃本地实际,结合《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用详实的数据、鲜活的案例,剖析当前校园安全面临的形势与挑战,以强制报告制度、“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为关键抓手,从学生伤害事件的科学处置,学校未尽到保护义务、未落实好防欺凌工作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引导校长、园长们深刻认识到:校园安全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要落实到每一次隐患排查、每一项制度完善、每一堂思想教育与法治安全教育中,让安全意识、法治意识真正融入校园日常,成为守护孩子的“隐形铠甲”。
为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切实守护全体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8月26日,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联合区教育局等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校园安保力量业务技能培训。培训突出实战导向,并结合“最小作战单元”突发事件开展应急处置技能培训。通过现场示范,教官向全体参训人员详细讲解了反恐防暴基本技能、安全常识、各类防暴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并重点讲解了在不同突发情境下,如何迅速、有效地运用器械形成防护屏障,同时有效控制、制止违法犯罪人员,为后续支援和处置争取时间。
同日,洪雅县公安局柳江派出所组织警力对辖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开学前安全大检查。检查组采取“实地检查+台账核验”方式仔细查看校园“一键式”报警装置是否灵敏有效,视频监控系统能否实现全覆盖、无死角,同时对防暴器械的配备情况及安保人员的资质进行专项核验,确保突发情况能够“响应快、处置准”。
8月21日上午,德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旌东派出所民警王磊带领辅警在某校园食堂后厨仔细检查,一边指出问题,一边在笔记本上认真记录并再三叮嘱,“下周开学前,我们还会再来复查!”与此同时,校园周边的文具店、小吃摊等场所,旌东派出所民警也正与市场监管人员联合开展全面检查。
俩小学生课间打闹至第三人受伤,医疗费用该由谁承担?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日前审结一起课间打闹致伤案。明确学校、学生按比例担责,向教育部门发出加强走廊值守的司法建议。
课间休息时,学生韩某、廖某在走廊上拉扯奔跑,廖某脱手摔倒后绊倒了前方的刘某,导致刘某受伤,产生医疗费用共计1.2万余元。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刘某受伤不是廖某、韩某有意为之,但二人的行为与刘某受伤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廖某、韩某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该校对其负有教育、管理的责任和义务,也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