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法评| “办不成事窗口”,政事范畴正话不宜反说

  
2025-08-27 15:07:14
     

特约评论员 李晓亮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在广东一地的公安办事窗口看到一个奇怪的名牌,上面写着“办不成事窗口”,感觉有些不明所以。不少网友在评论区猜测,“可能是给你发泄情绪的地方”“放个比较健谈的工作人员,跟你聊天让你情绪稳定,没办成不至于投诉”。(23日湖北经视)

在春节都要逗利是、讨好彩头的广东,这个突兀的名字堂而皇之出现在办事大厅,实在让人费解。
其实,网上搜索可知其全称是“‘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就是专为跑断腿的疑难杂事转交监督而设。多年前就有相关报道,“政务服务中心陆续出现一些标识牌,赫然写着‘办不成事’等字样。这是针对办事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疑难杂症’所开辟的专门渠道。”

所谓行百里半九十,实事要落到实处,就是每个执行细节都不能马虎。政事不是脱口秀,不宜抖机灵,正话反说可能事倍功半。就如明明是设立专班、深化服务,解决居民的大事、难事,打通办事难点、堵点的惠民好事,如果细节落实上偷工减料,窗口名牌上截留下“反映”或“受理”二字,给民众造成理解上障碍,提升沟通成本,就有违初衷。

这个简称像一种漫不经心的“懒政”表征,字面上的懒。它不是故意使坏,甚至是出于好心,但因为没先站在民众立场,无视信息不对称,以为所有进大厅者和办事员一样了解政策背景,于是惯性地忽略了那些本能更贴心更人性化的服务细节。

并不是要苛求工作人员如中文讲师一样琢磨语法精义,而是如果连歧义招牌都能随意摆放,何以相信办事时能对民意真正上心?细节里有魔鬼,让人跑断腿的“事难办、脸难看、门难进”里有多少这种日常被忽略的荒诞?

近年来,类似“该怎么证明我妈是我妈?”新闻迭出,让当事人哭笑不得。类似桥段,有活人遭遇“死亡证明”,或要求出具“未死亡证明”的。这些都只因某些公职部门之间职能交叉,又互相推诿。他们只在开证盖章收费时,在以“就是这么规定的”为万能借口,体现存在感,而在如何简化流程和行政运行成本,提升办事效率方面,却无作为,能拖则拖,各种掣肘。

汉娜·阿伦特提出“平庸的恶”概念,有人说是伪命题,也有人认为它讨论的是公共生活中的个体选择和责任担当。我们不纠缠于学术名词讨论,只说一种集体无意识的“习‘恶’为常”的思维环境下,公共政策和制度逻辑都会变化。遇到民众诘问,似乎一句“上面要求的”就可卸责,且不认为是在刁难。

《制度是如何思维的》里说制度也是有思维有智商的,高于一般人智商,是好制度,低于则是差制度。此前那些并无法律明文要求,但某些单位只出于自身利益诉求非要让人出示的行政证明,因地域和行政间既往信息壁垒,其所能证明的法律信息却又着实有限可怜,让多少人体验了一把辛酸?

简政放权喊了多年,“只跑一次”政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落实,就要从用服务上真正消除“办不成事”这种字面乃至民众心理上的歧义开始。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