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万琳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非常感谢永年法庭的法官,他们(被告方)已经按照协议全部履行完毕了!”近日,学生小赵的家人专程将一面写有“执法为民一身正气,清正廉洁两袖清风”的锦旗送到富顺法院永年法庭。
原来,这是源于一次铅球意外脱手事件,涉及学生小张与小赵两家。从协商处置到司法诉讼,双方矛盾一度不断升级。富顺县法院永年法庭依托“两所一庭+N”联合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了这场纠纷。
案情回顾:
前段时间,学生小张在运动会投掷铅球时,不慎误伤了在土坑边玩耍的学生小赵。小赵好转出院后,尽管学校、派出所多次进行调解,但赔偿事宜始终未能达成一致。小赵家人最终选择将小张、小张父母及学校诉至法院,一场校园意外纠纷就此进入司法程序。
案件调解: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在责任划分及赔偿金额方面仍存在极大分歧。闭庭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校园和谐,调解会更有助于化解矛盾,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便决定启动“两所一庭+N”联合调解机制,同派出所、驻庭调解员一起开展工作。
调解前,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前往事故现场,还原事故经过,以便更精准地划分责任比例。调解过程中,法官、民警、调解员分工协作,采用“背对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解。法官和民警从法律层面厘清责任边界,明确侵权过错的承担;调解员则从情感角度耐心疏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化解对立情绪。
经过一整天法理与情理的交融疏导,原本剑拔弩张的两家人最终达成共识:小张及其父母、学校均需在责任范围内承担赔付责任,并达成分期付款协议。一场可能持续恶化的矛盾在司法的温情中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