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日丨司法守护蓝天精灵 巴蜀大地绘就鸟语花香新答卷

  
2025-08-15 20:10:13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 文/图

8月15日,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暨“两山”理念提出二十周年之际,四川法院以“爱鸟护鸟 ”为主题,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发布司法保护令、成立司法联盟、野化放归、公开庭审等系列活动,多举措构建鸟类司法保护体系,为生物多样性筑牢法治屏障。

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念和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论述,明确全省法院要“高站位锚定司法坐标、高质量锻造护鸟利器、高效能构建多元合力、高水平淬炼专业铁军”,为司法护鸟工作明确了行动方向和目标。

阿坝中院发布阿坝州首份野生鸟类司法保护令,将法律条文转化为可操作的具体规范,全面禁止猎捕鸟类、破坏栖息地及周边生态环境等行为。这份“刚性约束”以明确的禁止性条款彰显了司法机关守护鸟类的坚定决心,为野生鸟类生存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保障。

成都、成铁、广元、雅安四家中院联合成立“岷山—邛崃山脉鸟类保护司法联盟”并签署“岷山—邛崃山脉鸟类保护司法协作备忘录”,明确严格保护、源头预防等司法原则,提出斩断犯罪链条、统一裁判尺度等举措,建立审判协作、行刑衔接等机制,共建专家库及司法保护示范区,推动跨区域司法协同。

同时,成铁二院、邛崃法院、崇州法院、青川法院、汉源法院共建“岷山—邛崃山脉鸟类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联合发布“爱鸟护鸟倡议”,从革除陋习、文明观鸟、科学救护等方面引导公众参与;阿坝州法院联合州检察院、州林草局发布《“爱鸟护鸟 司法同行”联合倡议书》,现场游客纷纷签署承诺,共筑生态家园。

在龙门山生物多样性博览园,四川相关法院联合成都公园城市管理局开展鸟类野化放归活动,成功放归被救护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大鵟2只、凤头鹰1只。通过“野化回归”实践,检验鸟类保护实效,推动生态修复与自然融合。

在若尔盖花湖湿地,阿坝法院邀请当地游客进行观鸟体验,提醒大家以文明的方式欣赏鸟类的美丽与灵动。此外,九寨沟法院、马尔康法院、茂县法院等同步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公众用实际行动保护蓝天精灵。

生态日当天,四川高院发布3例“鸟类多样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以鲜活案例传递“保护鸟类就是守护生态安全”的法治理念,强化公众生态保护意识,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注入司法引导与教育合力。

凉山中院发布2023-2025年环资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其中发布的张某红等三人非法猎捕野生鸟类一案,展现了凉山法院在守护野生鸟类资源方面的审判实践。

从发布司法保护令到多元协作,从公开庭审到野化放归,从建立司法基地到发布典型案例。四川法院以法治之力打通“救助—保护—警示”闭环,让“鸟语花香”成为巴蜀大地最生动的生态注脚,为全国生态日交出了一份亮眼的司法护鸟答卷。

编辑:谢梦吟   校对:何盈巧   审核: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