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兴聪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
异地小区,是焦急等待的申请执行人;千里之外,是坚守正义的执行法官。近日,利州法院执行法官远赴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在当地法院的大力协助下,成功拘传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并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与公信力。
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与江某某、林某某夫妇本系邻居。2013年1月,江某某、林某某向张某某借款人民币10.4万元,并于次日出具借条,约定于2013年7月还清。
但约定到期后,江某某、林某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继而下落不明。张某某将江某某、林某某夫妇告上法庭。
2015年6月,利州法院缺席判决江某某、林某某向张某某归还借款10.4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6年3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利州法院未查询到江某某、林某某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江某某、林某某,但均未接通,也不知二人行踪。利州法院依法对江某某、林某某发出限制消费令并纳入失信名单,将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4年1月,利州法院根据张某某申请对该案恢复执行,由于江某某、林某某依旧下落不明,案件执行仍无果,陷入人难找、钱难寻的困境。
2025年7月16日,案件迎来转机。申请执行人张某某急切地给执行法官打来电话,称在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某小区发现林某某行踪,请执行法官迅速前来。为了不让林某某伺机溜走,张某某携带被褥在林某某居住小区房间的楼道打地铺蹲守两天两夜。
接到消息后,执行法官于当日立即前往秦皇岛市。经过乘坐飞机、高铁及打出租车多次辗转,执行法官于7月17日抵达秦皇岛市海港区,在当地法院执行干警的协助下,前往某小区将林某某拘传至海港区法院,其女儿随同至法院,但其丈夫江某某仍不知行踪。
执行法官对林某某长期躲避执行的行为予以训诫,责令其迅速履行还款义务,林某某称自己没钱履行,且腿部受伤还需休养。执行法官对其释法明理,并告知如拒不履行,将对其予以罚款、拘留等制裁。
迫于法律威慑,林某某当场表态称愿意和解履行,于是给自己儿子拨打电话,让其转钱用于履行案件,不料电话接通后林某某儿子称自己没钱,并口出狂言道:“他们不是法院的,出示的证件也是假的,不要管,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林某某的女儿见势不妙,向执行法官表示愿意为自己母亲做担保。
当日,林某某与张某某达成和解协议,林某某偿还1万元,并将其位于广元市某村的一套自建房抵偿本金5万元,就余款7.4万元,林某某承诺从2025年10月起,每月月底之前偿还3100元,直至付清为止。
至此,这件长达10年的借款案经执行法官的不远千里执行,终于得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