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30万银行承兑汇票竟是“空头支票”?长宁县人民检察院“竹·心”团队跋山涉水还原真相,为“被负债”女子卸下九年重负。
“终于摆脱这30万债务了,生活也能步入正轨了,谢谢检察官!”攥着再审判决书,陈丽娟(化名)百感交集。这桩缠绕她近九年的虚假债务诉讼,终于水落石出,让她得以卸下肩上沉重的大山。
时间倒转回2016年,一个沉重的打击突如其来:陈丽娟省吃俭用给母亲准备的治疗费,被法院强制执行扣划了。直到那时,她才惊觉,自己竟成了前夫王勇(化名)在外欠下巨额债务的“共债人”。此时,距离她与王勇离婚已过去多年,独自抚养女儿的她,靠着每月两三千元的微薄收入艰难维生,前夫不仅从未支付分毫抚养费,如今竟还让一笔“从天而降”的债务扣在了她的头上。
债主催讨不休,让本已捉襟见肘的生活雪上加霜。
这一切的源头,要追溯到2014年。出借人刘建国(化名)一纸诉状,将王勇及其前妻陈丽娟告上法庭,声称王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其借款36万元,其中包含一张面额3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及6万元现金,要求二人共同偿还。法院当时判决支持了刘建国的诉讼请求。然而,生活陷入绝境的陈丽娟始终坚信此中有诈。2022年,她鼓足勇气,以“虚假诉讼”为由向法院申请再审,并走进了长宁县人民检察院的大门,申请法律监督。
检察官的目光敏锐地聚焦在案件的核心——那张决定性的3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上。案情疑点丛生:刘建国手中持有的,仅仅是一张有王勇签名的汇票复印件;更关键的是,王勇本人也坦言从未真正收到过这张汇票实体;刘建国同样未能提供任何有效证据证明王勇合法取得了该汇票的权利。重重疑云,强烈指向一个结论:这场诉讼极可能是个精心编织的骗局!
“竹·心”团队通过调阅诉讼卷宗和咨询银行专业人员相关银行承兑汇票转让流程,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检察官向出借人刘建国询问其案涉汇票的来源,案涉汇票来源于其控制的重庆某公司。团队以此为线索,辗转辽宁、重庆、贵州等多个省份,核实汇票上14家公司的背书流转情况,梳理出完整的流转过程,证实在整个流转过程中,王勇并没有实际取得汇票权益。
同时,办案人员向王勇询问签收案涉票据原因情况。王勇称其曾向刘建国借款100多万元,月利息5分,后来由于无力支付利息就通过写借条的方式进行充抵,利滚利后,本金和利息总共就变成了400多万元。其中就包括本案涉及的30万元汇票,王勇本人并没有见过银行承兑汇票原件,也没有使用过银行承兑汇票上的资金。刘建国称取得案涉汇票后,于2012年10月将汇票交付给王勇并非客观事实,系票据虚假交付和虚假陈述。
“竹·心”团队经审查认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生效判决,新证据证明刘建国未向王勇交付3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王勇也未取得票据权利,双方民间借贷关系不成立。刘建国要求王勇签署虚假借条、虚增债权,通过诉讼的方式使法院作出错误判决,自己获得非法利益,严重妨害了司法秩序,侵害了夫妻未举债一方陈丽娟合法权益,属于典型的民事虚假诉讼,应当予以纠正。
最终,在“竹·心”团队提出再审建议后,法院依法作出改判:撤销原审中关于陈丽娟承担共同债务的判决,陈丽娟与王勇仅需偿还刘建国借款本金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