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方丽 苏勇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家住攀枝花市西区的李某、杨某离异后,为争夺孩子的探视权,多次发生争吵,并因此事起诉至法院。5月24日,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简案团队向一起探望权纠纷案件当事人杨某发出该院级别第一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令”,随后,主审法官亲临学校并结合家访与校访,推动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有机融合,护航孩子健康成长,让孩子不再为单亲家庭买单。
为争探视权起诉到法院
据悉,原系夫妻,住在攀枝花市西区,二人共同生育了一女杨小某。2016年,李某与杨某因感情破裂,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约定杨小某(三岁)由其父亲杨某抚养,母亲李某可定期前往探视。
离婚后杨小某父母离婚后,一直跟随爸爸和爷爷奶奶生活。因上学原因,平时周一至周五和爷爷奶奶一起居住生活,周末回爸爸家。后杨小某爸爸妈妈均已再婚再育,双方因经济纠纷、孩子习惯问题,关系闹得很僵。
不料,近两年开始,父亲杨某及杨某的父母开始阻挠母亲李某探望孩子。每次李某只有趁孩子父亲杨某不再的时候,偷偷到学校去看望孩子。
2024年1月,杨小某的母亲李某遂就探望问题起诉至当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其每周探望杨小某一次,寒暑假有一半的时间能与孩子在一起。
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经审理,依法判决母亲李某每两周有一天时间探望杨小某。
母亲李某不服,随即提起上诉。
中院审理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令”
2024年4月20日,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
“孩子受她妈影响,有了撒谎行为,对我们说不喜欢他妈,不愿意和他妈一起生活,我经常问她去看妈妈不,她都是拒绝的。”
“我和孩子沟通过,孩子在我面前说的想妈妈,孩子并不是撒谎,只是迫于我们父母压力才这样说的”。
法庭上,李某与杨某一对离异夫妻就孩子探望权问题发生着激烈争吵。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发现双方当事人对孩子的真实意愿各执一词,孩子被挤压在父母的尖锐矛盾下,为顾及父母感受,开始了“不喜欢妈妈、不想见妈妈”之类的善意谎言。
经审理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维持一审判决。
但为全面了解孩子真实情况,引导当事人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关注孩子心理健康。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一致决定向当事人杨某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令”,从探望、抚养、监护等多方面提示当事人杨某,应当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
特殊访问再发关爱令
随后,决定携“令”开展一场特殊的“未”爱家访和校访。
4月24日下午,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张亚等一行,先后来到杨小某的学校和杨小某的父亲家中进行访问。
校访时,张亚等一行与学校领导、老师就杨小某的真实意愿进行了解。获悉杨小某在探望问题上反馈的真实意愿是“愿意和爸爸一起生活,周末见妈妈”。
随后,张亚就孩子的真实想法与孩子父母进行了沟通反馈,劝解双方暂时搁置矛盾,求同存异,尊重孩子意愿,避免父母之间的对立情绪影响孩子身心健康。
最终法院依法支持了妈妈的探视权,一场探视权纠纷也得到圆满化解。
同时,在走访中,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杨小某所在的学校也发放了“未成年人关爱令”,提示学校从学习生活、思想、情绪多给与杨小某关心,并向学校发送了相关典型案例。
“每一个离婚案件的背后,都可能隐藏着孩子监管缺失的风险。”承办法官张亚表示,一直以来,攀枝花市两级法院一直高度重视司法对特殊未成年人的保护,主动延伸司法服务,通过“院校家“关爱未成年心理和生活、学习情况,下一步,法院还将继续关注“未成年人关爱令”执行情况。
【延伸阅读】
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指出,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