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售“死牛烂马”  雅安石棉3人被判刑

  
2024-05-24 16:31:33
     

张凯 易雪艳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棕贤

近日,由雅安市石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县域内首例收售死因不明的“死牛烂马”案一审宣判。


据悉,该案是由石棉县市场监管局通过“行刑衔接”机制将犯罪线索移送石棉县公安机关进行侦办,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指导侦查。

经检察机关查明:2017年以来,案件当事人黄某某开始从吉克某某等人手中收购死因不明且未经检疫的牛、马、骡子死体,解剖、分割后将生产出的生肉全部以牛肉名义对外进行销售,以此牟利,直至去年案发。黄某某妻子程某为黄某某提供支付、收取货款、送货等帮助。经查实,黄某某的销售金额达149003元以上。黄某某、程某、吉克某某生产、销售死因不明的牛、马、骡子肉类,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被告人黄某某、程某(女)、吉克某某均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刑罚,其中黄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终身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及相关管理工作;程某(女)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缓刑考验期内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及相关管理工作;吉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缓刑考验期内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及相关管理工作,同时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扣押在案的冻肉依法销毁。针对案件中反映出的其他违法人员,检察机关已分别移送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相应处罚。

针对近年来石棉县域内先后有火锅店、卤菜店违法经营的案例,日前,石棉县检察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召开联席会议,就食品安全领域相关工作达成共识,会签《关于建立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实施办法》明确了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调查取证协作、联席会议、会商研讨、联合监督检查、日常沟通联络、业务同堂培训等“八大协作机制”,细化落实工作举措,就食品安全领域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同向发力,共同推动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