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文慧
在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之际,3月13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下称省消委会)第六届委员会三次会议在成都召开。会议总结了2023年工作,部署2024年任务,以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七十五周年。
回顾2023年 全省消费维权工作取得新成效
2023年,省消委会成员单位和各级消委组织紧紧围绕“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积极改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23年,全省各级消委组织受理解决消费者投诉6.68万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4895.38万元;全省消费者满意度总指数达到84.09,创九年来新高,消费维权分指数比上年上升10%,为推动四川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成效1 多元化解消费纠纷 持续深化维权实践
2023年,省消委会首创全国第一个消费者组织调处消费纠纷地方标准《四川省消委组织消费投诉处理规程》,在遂宁海龙凯歌景区等建立省消委会消费维权工作站,举办消委组织调解技能培训班、消费维权工作站培训班,连续10年举办“优秀典型案例评选”活动,促进纠纷调处人员技能持续提升。
省检察院指导全省检察机关立案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79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65件。省法院依法审理涉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件,深入调研消费侵权审判问题,数条建议被最高法院司法解释采纳。司法厅调处消费纠纷1.6万件。省卫生健康委深入推进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医疗投诉量同比下降4.43%,医疗事故同比下降51.28%。省保险协会受理消费咨询5028件、化解率93.4%,处理投诉3599件、成功率68.3%。省房地产协会成立10余个维权中心,推进房地产纠纷化解,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
成效2 切实加强消费监督 有效促进行业规范
2023年,省消委会组织预付式消费纠纷解决路径调研、《反食品浪费法》实施两周年调查,对城镇老年人群消费环境进行评价。连续组织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根据消费热点和选购难点,开展医疗美容、茶叶过度包装等市场调查,组织电动冲牙器、洗衣凝珠比较试验,指导消费者科学选购。累计开展12期“月月315”律师答疑活动,解答网友提问103个。
成效3 持续优化消费环境 保障放心舒心消费
省公安厅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全省立案1372件,化解消费纠纷警情5.26万条,防止电信网络诈骗140万人次、避免经济损失0.58亿元。省市场监管局着力改善消费维权环境,接收诉求60.8万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4亿元,新增放心舒心示范创建单元6628个,重点经营者公示延伸至139个县(市、区),投诉自行和解量提升2.7倍。省药监局查办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案件6820件,涉案金额1.3亿元。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恢复和扩大消费”22条措施,加快形成促消费长效机制。教育厅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发布消费提示367条,发放倡议书156万份和宣传片、动漫等1650条。财政厅安排各类资金3.15亿元,保障市场抽检、监测和执法等活动。
省委网信办专项治理网络生态,巡查1.3万余个重点网站平台的虚假广告、恶意营销等有害信息,开设“涉仿冒诈骗类信息”举报专区。省广电局停播广播电视虚假广告18条(次)、医疗养生类广告43档,设立24小时虚假违法广告投诉电话,办结信访投诉516件。省通信管理局全力提升电信服务质量,用户满意度指数连续五年满意。
成效4 大力开展宣传教育 促进科学理性消费
省消委会设立未成年人保护消费教育示范基地,组建省消委会新闻宣传专业委员会。围绕消费热点、舆情焦点,制作发布短视频62期,播放达到386万余次。针对投诉高发领域,发布旅游、名校研学等消费提示警示21期,媒体报道、转载1800余条(次)。
联合省法院、商务厅举办“保护消费权益、提振消费信心”新闻通报会,联合省委依法治省办、司法厅制作播放“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公益广告,发送“315公益短信”500万条,吸引7万人次观看“四川消委”抖音平台有奖直播,1000余万活跃用户通过携程旅行APP观看主题宣传海报。
民政厅组织“三进四见”宣教活动,筑牢养老反诈“防火墙”。省总工会普法宣传1493场次,发放各类资料87余万份。团省委广泛宣传消费维权知识,教育青少年提高维权意识。
成效5 不断深化区域协作 着力延伸维权半径
省消委会组织首届川陕甘消费体察,与内蒙古、陕西签订消费维权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青海建立异地消费维权机制,与渝陕甘青藏联合发布消费提示、典型案例。川渝联合举办第二届消费与发展论坛、消费维权协作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优秀案例评选活动、消费者满意度工作研讨会、综合能力培训,联合开展儿童预包装零食消费调查,出台川渝跨省域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工作规范,累计受理跨区域消费投诉324件,及时办结298件,为两地消费者挽回损失130万元。
展望2024年 准确把握消费维权工作新要求
新的一年,如何共同构建安全公平友好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推动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围绕这一愿景,省消委会部署了五大重点工作。
重点1 坚定做好消费者代言人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时刻牢记“国之大者”,牢固树立消费者合法权益至上的理念和保护消费者、服务经营者、消费促发展的意识,把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大局下系统谋划、协调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消费维权与消费促进的关系,全面演绎“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创新维权机制、畅通维权渠道、提升维权效能,在维护消费公平、促进维权正义、助力消费恢复、改善消费环境等各个方面寻求新提高。
坚持守正创新,严格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消委组织的职责,真正解决消费者的“急难愁盼”,把消费者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尺,让消费者愿消费,释放消费升级潜能。
重点2 大力开展消费促进工作
大力倡导绿色低碳消费,帮助消费者树立绿色消费观念,推动经营者提供更多绿色环保产品和服务,促进新型消费健康发展。
积极向有关部门建言献策,将经济发展中的堵点、痛点、难点、空白点转化为新的增长点,推动实现消费市场的畅通发展和提质扩容。
开展“四川伴手礼”评选活动,组织好中消协“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倡导经营者推出优于平时、让消费者有明显获得感的放心暖心举措,持续提升消费动能。
重点3 消除制约消费的不利因素
围绕消费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中暴露出的消费维权新问题,加强理论研究和分析研判,积极建言献策,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完善消费者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涵盖立法、司法、行政、社会保护以及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消费维权治理格局,从法律、政策、制度、标准、舆论等多层次、多领域、全方位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更好满足消费者消费需要。
汇聚各方消费维权力量,完善消费宣传指导体系,加快消费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支持放心舒心消费示范乡村建设,深化调查体验活动结果运用,完善消费投诉救助体系,建立多方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平台,并通过各类大众传播媒介,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和消费侵权行为监督力度,凝聚社会共识,增强消费信心,努力开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
重点4 促进维权协作有力有效
发挥消委组织平台优势,建立健全单位磋商、信息共享、协同治理、重大疑难消费纠纷联合处置等机制,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加强对新形势下消费环境、习惯、行为的研究,加强协同联动,充分发挥好315志愿者、消费维权专家、律师顾问团、维权工作站、新闻宣传专业委员会等队伍作用,督促行业企业自律,筑牢消费维权共建共治“保护网”。
统筹协调各地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的处理,强化成员单位合作和区域协作,深化川渝维权一体化建设,加强陕甘青藏蒙等地合作,组建周边维权联盟,不断延伸维权半径,及时化解消费纠纷。
重点5 全面提升消费维权能力
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消委组织工作人员的协调能力和调处技巧,努力提升消费纠纷处理质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党建引领,增强服务大局意识,找准工作结合点、着力点,把加强党的领导和政治建设贯穿到消委组织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
提升服务消费者能力,加强维权路径研究,整合维权资源,强化系统设计,找到消费维权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形成最大“朋友圈”。
配齐配强消委干部,合理布局消委分会、消费维护工作站,持续加强秘书处(科、组)队伍思想、作风、纪律、能力建设,牢固树立干事创业、有为有位的价值导向,规范消费纠纷调解流程,大力锻造职业化、专业化维权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