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全省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数量连续3年下降

  
2023-11-27 18:11:32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文慧

11月27日,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环境应急工作开展情况。近年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坚持把“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形成长效机制”作为长期任务,在队伍建设上实现“三个转变”,在制度建设上构建“三个体系”,在保障建设上提升“三种能力”,实现了全省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和事件数量连续3年下降的“双目标”。


在队伍建设上,全省环境应急专职机构已形成以环境应急与信访处为主、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为辅、省环境监测总站等单位为支撑的“1+1+N”管理体系,20个市(州)、47个县(市、区)相继成立环境应急专职机构,环境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创新吸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多元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由生态环境部门单打独斗转变为“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

在制度建设上,我省积极构建全省环境应急政策规划体系、全省环境应急工作指挥体系、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体系,全省环境应急工作有序开展。2020年以来,全省共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30余次,排查企事业单位8万余家次,整治隐患5000余处。截至目前,全省共签订各类环境应急联动协议140余份,实现重点流域全覆盖。

在保障建设方面,我省生态环境系统聚焦提升环境应急装备保障、环境应急准备、环境应急实战三大能力。目前,已完成省市县三级环境应急预案修订,正在有序推进全省571条河流“一河一策一图”工作,已为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增配应急监测设备、环境应急物资和应急车辆。。2019年以来,全省累计开展各类环境应急演练4500余次,省生态环境事件指挥部连续4年组织开展“天府系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综合演练。

此外,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在环境应急事件的溯源排查、调查取证、行政处罚以及次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等工作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搭建全省生态环境智慧执法平台,并以此为依托打造省、市两级执勤备勤中心,进一步完善大数据分析应用于应急事件处置的机制和渠道,构建精准分析、高效调度的应急溯源排查体系,有力拓宽污染源应急溯源排查手段。聚焦环境风险隐患较大的行业领域,扎实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以及打击偷排偷放工业固体废物、饮用水水源地卫星遥感执法、辐射源环境安全专项执法帮扶等系列行动,把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尽可能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编辑:王硼   校对:何盈巧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