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微信、支付宝进行转账就能躺平挣钱?小心误入歧途!

  
2023-06-07 14:49:01
     

谢荣翠 张权 廖安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在毕业求职季来临之际,不少高校毕业生在找工作时往往会被“高薪”“轻松”等工作条件蒙蔽双眼,对此,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公布了三起因求职者警惕性不够、缺乏法律常识而误入歧途走上犯罪道路的案件。在提高求职者对违法犯罪辨识度的同时,也避免高校毕业生因求职心切而步入职场的陷阱,通过以案释法,帮助各位毕业生擦亮眼睛,提高警惕。

案例一 男扮女网上诱使受害者投资

张某通过招聘网站入职了一家网络科技公司,公司办公室设立在某高档写字楼。在入职后,公司给每位员工都配发优盘和手机,优盘内有人设为金融行业单身女性的图片及资料并附有完整的聊天话术。公司安排给张某的工作就是用公司配发的手机在聊天软件上添加男性受害者,用优盘内存有的资料伪装成女性身份与其聊天并透露投资理财获利情况,诱使受害者在公司运营的虚假投资软件上投资。其后该公司被公安机关查获。

经审理,都江堰法院认为张某等37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发送诈骗短信的方式,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案例二 提供微信、支付宝为他人实施犯罪

贾某因长期没有稳定工作,又急于挣钱,于是听信了网友“只要提供银行卡或者微信、支付宝用于收款转账,就能躺平挣钱”的说法,于是其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上游犯罪分子,最终被公安机关查获。

经审理,都江堰法院认为贾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案例三 伙同他人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

李某从学校毕业后一直四处找工作,后入职高某公司,随后高某让其担任公司法人代表,还承诺分10%股份给李某,于是李某便答应了下来。其后,高某交办给李某的主要工作就是到税务中心领取增值税发票,然而该公司根本就没有实际经营业务,李某也认识到了问题,曾提出要辞职,但被高某给出的高额分成诱惑了,直至东窗事发,高某被公安机关查获。

经审理,都江堰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伙同他人违反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法官提醒】

一些“工作”极具诱惑性,只需提供银行卡过账就能轻松取得报酬;或者被“贵人”提点,共同创业开公司,不怎么熟悉业务也不参与管理就轻松盈利获得分红;而一些“工作”的伪装性极强,最初应聘者只会觉得仅是写字楼里普通业务员,但随着工作的推进就能觉察工作内容和性质有猫腻。

对此,广大毕业生一定要摆正心态,提高警惕,一是要通过合法的、正当的的信息渠道来掌握和了解招聘信息,不要盲目轻信网友、小道消息、路边小广告等,避免被骗;二是在求职时要全方位了解应聘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公司性质、经营资质、经营范围、发展规模、信用情况等,不要轻易相信既轻松又赚钱的好差事,要明白没有不劳而获,只有脚踏实地;三是在求职前一定要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入职后如果发现问题要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要避免被“当枪使”,误入歧途,触犯法律。

编辑:夏修露   校对:王先静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