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检察案管干警在“全国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专题培训班”实战演练中获佳绩

  
2023-05-26 16:13:07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5月26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近日,最高检在国家检察官学院举办全国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专题培训班,我省检察院选派的省检察院案管办四级高级检察官刘敏、富顺县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熊娇妮2名干警在实战演练中脱颖而出,双双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兵型人才”。



此次培训融“赛、训、评、展、议”于一体,向各地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传递“高质量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的工作导向,为守好案件质量生命线定要求、划重点、授方法。培训第一天即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实战演练,要求评查员在三个半小时内完成58页的案件质量评查实务考题,不仅考察对新时代案件管理工作总体思路的理解和思考,还考察案管部门检察官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和使用、释法说理等多角度、全方位评价案件办理质效的实务能力。经过激烈角逐,四川省检察院选派的省检察院案管办四级高级检察官刘敏、富顺县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熊娇妮2名干警在来自全国的65名业务骨干中脱颖而出,双双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兵型人才”。

培训班结业式上,最高检案管办主任申国军作了题为《推进案件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重点把握的几个问题》的辅导报告,深入阐释了“123456”的案件管理工作思路:“1”是指案管部门作为检察业务中枢的一个职能定位;“2”是指案管部门监督和服务的两大职能;“3”是指树立科学管理、能动管理、智能管理三大工作理念;“4”是指推动案件管理职责履行规范化、机制运行一体化、工作保障信息化、队伍建设专业化的“四化”建设;“5”是指建立以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为引领的业务指导体系、以“案-件比”为核心的业务评价体系、以案件办理全过程为对象的业务管控体系、以人民监督员工作为重点的外部监督体系、以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为主平台的业务保障体系;“6”是指从事案件管理的人员应具备政策把握、法律适用、数据统计、分析研判、流程监管、质量评查六大能力。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将集中组织好此次培训班精神的传达学习和实战演练的成果转化,按照“高质量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的工作要求,完善“案件质量网上异地交叉评查工作”试点做法,不断优化案件管理工作的方法路径,守好案件质量生命线,努力以案件管理现代化助推四川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