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2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出炉

  
2021-07-29 11:21:33
     

 

  关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文慧)27日,受省政府委托,省审计厅厅长陶志伟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作了《关于四川省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去年以来,全省审计机关紧扣全省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共审计和调查单位5816个,查出违纪违规问题金额237.22亿元,促进财政增收节支165.15亿元、挽回和避免损失34.03亿元,提交审计报告、信息等1.15万篇。
  
  一年来,全省审计机关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如乡村振兴、民生问题等领域展开审计,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在易地扶贫搬迁方面,《报告》反映了帮扶政策措施未得到充分落实、资金管理未达要求、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不够完善等问题。在乡村治理方面,反映了村级资金管理制度普遍落实不到位、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造血能力不足等问题。针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保障性安居工程等的审计工作,反映了保障不精准、部分政策未落实、资金违规使用等问题。
  
  《报告》显示,去年以来我省审计整改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大,截至今年5月,2020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68项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单位)已整改63项,涉及金额218.6亿元。全省省级机关还不断深化审计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司法监督等方面的协同配合,增强监督合力。2020年7月以来,共向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790件;根据审计揭示问题已有1451人次受到处理,其中被追究刑事责任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7人次,其他处理1316人次。
  
  值得注意的是,一年来,有关地方和部门共建立和完善制度规范655项,积极发挥了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针对近年审计反映市县重大经济决策不规范问题,省委、省政府在全国率先研究制定了《四川省市县重大经 济 事 项 决 策 规 定(试行)》。针对省级机关财政决策中的制度空白,省政府制定《省级财政性资金管理决策程序规定》,推动相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针对审计反映的养老、医疗、住房、就业等方面问题,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等实施意见或办法,健全完善民生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