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治霾十条”出台
11月底淘汰全市18196辆黄标车
本报讯(记者 周夕又)记者昨(19)日获悉,成都市出台《实施“成都治霾十条”推进铁腕治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成都治霾十条”),明确要求坚决淘汰黄标车,减少污染物排放。目前,成都市黄标车存量为18196辆,将力争在11月底全部完成淘汰。
完善联防联控机制
“成都治霾十条”重点围绕源头治理、分类治理和协作治理提出了十个方面的47条细化措施,以铁的决心、铁的手段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在重污染天气联合应急等方面,成都将进一步完善成都平原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在臭氧污染联合防控、重污染天气联合应急、重大活动空气质量联合保障等方面深化合作,进一步完善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平台,提高预测预报水平。同时,引导重点排污企业错峰生产或施工,减少冬季颗粒物污染排放,特别是引导燃煤电厂在满足城市用电、园区供热、应急调峰需要和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落实压减发电量和冬季错峰生产方案。
根据“成都治霾十条”提出的目标,成都力争2017年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控制在97、58微克每立方米以下,比2016年分别下降7.6%、7.9%,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30天以上。
坚持环境违法“零容忍”
成都“治霾十条”明确要求,坚决把黄标车淘汰掉,减少污染物排放。“一辆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大致相当于25辆国四标准车的排放量。目前,全市黄标车存量18196辆,今年将全部淘汰。”成都市公安交管局负责人介绍,治理淘汰黄标车是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的根本性、源头性措施。据统计,目前大气污染的各项来源中,30%是机动车尾气造成的,其中黄标车是主要污染源。
下一步,成都市将加大路面管控。强化黄标车限行措施,开展路检路查,进一步压缩黄标车生存空间。同时研究制定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激励有关政策,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研究制定提前报废黄标车分类补贴、购车置换等政策。力争在11月底完成黄标车淘汰工作。此外,大力开展移动执法,健全环保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协作机制,坚持环境违法“零容忍”,加强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大气污染物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