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法评 | 低龄“开盒”者,需补一堂司法课

  
2025-03-27 09:38:10
     

□ 特约评论员 李晓亮

  
  最近,互联网上又兴起一股“开盒”妖风,作恶者是某大厂高管之女,一个身处境外的年仅13岁的小丫头,她“开盒”了一名“攻击”其偶像的孕妇。
  
  “开盒”其实就是我们常说的网暴、人肉,指将受害者的个人隐私信息曝光于网络。在得知那名留言网友是孕妇后,小姑娘咒其“生畸形儿”。在“饭圈”助攻下,其信息被曝光仅几个小时,姓名、手机号、工作单位已在网上散播。
  
  他们有何深仇大恨?只因该孕妇留言称其偶像出行皆是头等舱,算不算营销号所谓的“魔鬼行程”。这句在平常人眼里的常识之语,竟一下就触到小孩的逆鳞。
  
  此事更让人唏嘘之处,在于“高管父亲”所供职的企业是互联网大厂,是个人隐私信息数据的集散地。高管之女“开盒”,开的潘多拉之盒到底来自境外还是国内,引人质疑。虽然大厂辟谣“‘开盒’数据来源实为境外网站”,但背后汹涌的舆情不可无视,它是公众真真切切的个人信息安全焦虑。
  
  这类人肉“开盒”,并非第一起,也不可能是最后一起。懂行者解释过,这事看上去莫测高深,其实简单粗暴,99%的成本都在“找对路子”环节,之后就是傻瓜式操作。一名从业十余年的网络安全工程师透露,在某境外网站上,人们“开盒”门槛越来越低,过去想要通过这种模式查询隐私信息的成本为几元到几百元一次不等,如今这类黑灰产也借鉴免费模式,用户每天可以免费查询也就是“开盒”2次他人信息,还能通过积分获取更多免费“开盒”机会。这也意味着,不需要什么门槛,你就可以查到你想“开盒”的人的所有信息并公之于众。这将是一个怎样的修罗场?
  
  家庭学校教育之余,法律的正本清源,执法兜底,可能才是消弭网络戾气,让“开盒”者三思而行的根本。
  
  据媒体报道,该大厂“召开信息安全沟通会,呼吁成立‘反开盒’联盟”。而此前的一次专项行动,公安机关查明,一起网暴侵权案件牵涉18个省市,共计40余人,主要活动人员为未成年人。警方表示,未成年人的侵权行为需追究监护人的责任。
  
  源头治理,当然是严打信息泄露。刑法修正案(七)、刑法修正案(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等,都有相关条文和罚则。此前网信办“清朗·网络戾气整治”专项行动中曾列第一位的就是“网络厕所”“开盒挂人”行为。
  
  “开盒”者,得补上一堂司法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