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棕贤
“大家坐下来好好说,把事情摊开讲清楚,要算清经济账,也要顾及彼此往日的情分。”近日,雅安市芦山县法院龙门法庭联合龙门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运用“龙门和事摆”解纷工作品牌,成功促成两起运输合同纠纷当事人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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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要从两起运输合同纠纷说起。陈某、程某某二人经彭某某牵线介绍,承接了田某某的货物运输业务。业务完成后,经双方结算确认并出具欠条,明确田某某为欠款人,彭某某为保证人。可到了约定的付款节点,田某某却没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多次讨要无果后,陈某、程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此前有长期业务合作关系,双方并非完全没有协商基础,开庭判决容易激化矛盾,调解才是更适合本案的处理路径。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庭第一时间邀请龙门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参与案件先行调解。
调解现场,工作人员耐心倾听双方各自的难处与诉求。“我们不照搬法条,就用‘摆龙门阵’的方式跟当事人聊透事理法理。”本次调解的法官介绍道,把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会处处受限的法律后果释明。同时兼顾当事人双方客观实际,从情理法多维度开展调解,引导双方放下对立情绪,换位思考、理性磋商。经过现场、网络调解等方式耐心劝导沟通,两起案件的当事人均放下分歧,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明确还款总额、付款时间。调解协议签订完成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双方当即向芦山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两件纠纷就此圆满画上句号。
“把纠纷解决在基层,既减少群众的诉讼负担,也能最大限度维系邻里、生意伙伴之间的关系。”芦山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依托“五位一体”联调机制,灵活联动乡镇综治中心、村组调解等多方基层力量开展调解工作,截止目前已成功调解案件34件,调解履行款物46.8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