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勇 冯文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有本事你们就拘留我!”面对执勤民警执法,男子不仅拒不配合,还态度嚣张、言语挑衅,公然挑战执法权威。9月10日,记者从邻水县公安局获悉,邻水县一男子因无证驾驶、挑衅阻碍执法,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罚款一千元的处罚。
当晚,邻水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常态化开展夜间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严查酒驾、无证驾驶、超员超载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执勤民警在辖区路段设卡盘查时,一辆行驶中的小型车辆引起民警注意,随即示意车辆靠边接受检查。
车辆停稳后,民警依法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接受核查。面对检查,驾驶员刘某某神色慌张、言语躲闪,无法出示有效驾驶证件。
经现场核实,刘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典型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确认违法事实后,执勤民警耐心向刘某某讲解无证驾驶的严重危害性,逐条告知其违法条款、法律后果,准备依法开展处置。
没想到,刘某某不仅不认错悔改,反而情绪激动、态度蛮横,当场耍起无赖。
“我就没证,怎么了?”
“有本事你们就拘留我!”
面对民警反复普法劝导、周边群众善意劝解,刘某某依旧气焰嚣张,多次出言挑衅、拒不配合调查,当众挑衅一线执法民警,严重扰乱现场执法秩序。

为维护执法权威、制止违法行为,现场民警果断依法将刘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办案民警连夜梳理案情、固定笔录、完善全部证据链条。
经查,刘某某无证驾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在执法过程中态度恶劣、言语挑衅、拒不配合,情节严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最终对刘某某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对其挑衅阻碍依法执行职务行为予以行政拘留三日。
邻水民警温馨提示,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公民、法人和组织都应当积极配合。拒不配合检查、言语挑衅、辱骂、阻碍执法,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敬畏法律、尊重执法,文明守法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