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旌阳区检察院开展“开学第一课”系列法治宣讲活动

  
2026-09-08 17:52:12
     

曹雨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俞阳

金秋九月,书声再起。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连日来,德阳市旌阳区检察院派员先后走进辖区多所学校,开展秋季“开学第一课”法治宣讲活动。


9月1日,检察官前往旌阳区天元烛光小学,从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入手,讲解遵守校规校纪的重要意义,引导学生从小树立规则意识。围绕反对校园欺凌,检察官结合小学生的认知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和危害,以及遇到欺凌时应当如何正确应对、寻求帮助。同时,针对未成年人中容易出现旷课逃学等不良行为,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提醒同学们防微杜渐,自觉远离不良行为。

同日,检察官走进南洋小学,围绕拒绝校园欺凌、远离网络陷阱、个人安全保护三个方面进行授课。针对当前未成年人接触网络较多的实际,检察官结合网络游戏虚假交易、冒充熟人诈骗、“免费领取皮肤”等常见套路,讲解其中存在的风险和陷阱,提醒同学们做到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不随意添加陌生人为好友。检察官还就如何识别不当接触、如何拒绝不合理要求以及遇到问题后向谁求助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引导学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方法。

9月2日,检察官前往东湖博爱初级中学,以真实案例为引入,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行深入剖析,结合中学生身心特点和常见多发问题,分析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及后果,引导学生认清“年龄不是违法的挡箭牌”,树立底线意识和规则意识。此外,检察官还组织该校“小检察官”开展校园普法活动,进一步扩大了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9月7日,检察官前往东街小学参加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学校举行了“小检察官”聘任活动,“小检察官”们在检察官的带领下开展校园普法活动,向同学宣讲防范校园欺凌、网络安全、自我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带动身边同学共同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校园氛围。

编辑:王硼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