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璐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为健全安全生产社会共治体系,充分调动群众监督积极性,发挥有奖举报机制作用,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近日,广安市公布一起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典型案例,实名举报群众成功领取3000元举报奖金。
2026年4月,岳池县公安局接到群众线索举报,白庙镇杨柳村附近公路存在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接到线索后,办案民警迅速核查处置。
经查,驾驶人侯某在车辆不具备烟花爆竹专业运输资质的情形下,擅自使用普通货车承运烟花爆竹,其行为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侯某作出行政处罚,举报线索查证属实。
依据《广安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经流程审核,广安市应急管理局对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人发放3000元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兑现有奖举报激励政策。
安全生产没有旁观者,人人都是监督员。群众举报是及时发现非法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风险的重要渠道。我市修订完善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明确,群众发现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如实提供线索并经查实的,可按照规定申领对应档次奖励。
任何单位、企业职工、社会公众发现非法运输危爆物品、违规生产经营、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均可通过官方渠道提交线索。相关部门将严格规范线索核查、保密保护、奖金兑付全流程,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广安市将持续宣传推广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全社会主动参与安全治理,构建“全民排查、全民监督、全民共治”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共同筑牢全市安全生产防护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