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爽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热门IP带火文创市场,盗版盲盒滋生黑色产业链,7月24日,成都高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某销售侵权复制品案宣判,成都高新区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全部公诉意见及量刑建议,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判决现已生效。
2025年,《哪吒之魔童闹海》动画电影相关角色盲盒、泡泡玛特拉布布系列盲盒备受市场追捧。杨某某嗅到商机,在未获得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萌生了靠售卖盗版盲盒牟利的想法。“看到正版盲盒售价高、销量好,盗版货源成本极低,不用授权就能快速赚钱,一时心存侥幸动了歪心思。”到案后,杨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动机。
经查,2025年2月起,杨某某在未获得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通过网络购进盗版哪吒系列盲盒,在其经营的两家网络店铺及微信朋友圈对外销售;之后又购入多款盗版拉布布盲盒,借助社交网络售卖获利。经比对,涉案哪吒、敖丙等动画角色盗版盲盒及盗版拉布布系列玩偶与正品在外观造型上基本一致,极高的仿真度极易误导普通消费者,杨某某借此低价抢占市场,牟取非法利益6万余元。
精准锁定双重违法法益
2025年12月4日,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以杨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移送审查起诉。“不能简单顺着移送罪名走,得把双重侵权这个关键点捋清楚。”承办检察官在全面审阅卷宗、比对实物、核查电子数据后发现,本案并非单纯商标侵权,涉案哪吒、拉布布等卡通角色亦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杨某某的售假行为同时侵犯商标权与著作权双重法益,应当根据“想象竞合从一重”的原则进行处理,仅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起诉不能实现精准打击,不利于保护企业数字文创相关权利。随后,承办检察官与侦查民警共同会商研判,引导公安机关就涉案产品著作权权属、产品设计、授权发行链条、实质性相似认定等方面的证据进行补充侦查,以查明是否构成侵犯著作权类犯罪。
哪吒IP系列盲盒产品权属关系较为复杂,美术作品创作主体、著作权享有主体、盲盒产品发行主体分属不同企业,著作权登记、转授权链条交错,取证工作一度陷入瓶颈。对此,承办检察官主动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工作,对接可可豆动画、北京光线影业等相关权利方,多次与授权委托人沟通取证目的及证据标准,逐一固定著作权权属、实质性相似比对等核心证据。
同时,检察机关深挖电子数据,梳理网店、微信销售记录,与鉴定人员进行沟通,准确认定非法经营数额与违法所得,推动杨某某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在查明全案事实后,最终于2026年6月22日,以杨某某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提起公诉。
“本案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定罪提起公诉,是检察机关综合考虑法律规定、侵害对象、办案效果等因素作出的选择,这类IP盲盒侵权,很容易只盯着商标忽略著作权保护。”承办检察官介绍道。
多案联动斩断黑灰产业链
该案的精准办理并非个例,而是成都高新区检察院深耕数字文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常态化精准履职的缩影。
针对数字文创领域“技术新、传播快、链条长”的侵权新特征,该院摒弃“就案办案”的传统办案模式,坚持全链条打击、全方位治理,办理杨某某销售盗版盲盒案、童某搭建盗版影视网站案、梁某某为盗版网站引流案三起《哪吒之魔童闹海》关联侵权案件,精准斩断跨线上线下的文创盗版黑灰产业链。
2025年春节,《哪吒之魔童闹海》火爆上映,票房一路走高,盗版侵权也紧随而至。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在网络巡查中捕捉到异常线索,发现《哪吒之魔童闹海》等热门春节档电影的盗版影视资源在网上非法传播,并追溯到名为“CE影视”的网站,这就是童某一手搭建运营的盗版网站平台。几乎同一时间段,另一线索浮出水面,大量“《哪吒之魔童闹海》高清免费看”的推广信息活跃在微信公众号、QQ社群,发布信息的正是梁某某。
成都高新区检察院依托涉企案件“双报制”办案机制,同步收到了童某搭建非法影视网站、梁某某引流推广盗版资源两起关联案件线索,并指派检察官迅速开展审查。“这两起案件看似上下游,可我们在核查证据的时候发现,童某和梁某某二人,事前没有联络、事中没有对接、事后也不存在分赃,并非共同犯罪,不能按一罪的共犯处理。”办案检察官说道。
案件侦查阶段,该院提前介入后,与公安机关共同确立了“区别评价、全链惩处”的办案思路,查明童某并未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相关行政许可,其通过购买第三方工具实施盗链,抓取各大视频平台影视资源,非法上架影视作品,梁某某为借流量牟利,通过社交软件持续引导群内网民跳转访问“CE影视”盗版网站观看影片。最终,童某、梁某某分别因犯侵犯著作权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判处刑罚。
线上盗版影视疯狂传播的同时,线下盗版实体衍生品市场也在同步扩张,成都高新区检察院后续又受理上述杨某某售卖盗版盲盒案,三起案件因同一部爆款IP热度客观串联在一起,侵犯了同一企业的合法权益,完整呈现出“盗录盗链—引流传播—实体售卖”的侵权黑色链条:上游行为人通过技术手段盗链、盗摄院线热映影片,搭建非法网络平台存储扩散盗版影视资源;中游人员运营公众号、QQ群组,发布诱导信息为盗版平台引流导流,扩大侵权内容传播覆盖面;下游商家抓住IP热度,大批量仿制角色形象,生产、销售盗版盲盒手办实体产品。线上数字盗版传播和线下实体衍生品侵权交织叠加,从影视播放到周边消费品,全方位侵蚀正版IP的市场空间,给权利人造成多重经济损失。
成都高新区检察院办理系列案件过程中,区分网络盗链、流量引流、实体产品仿制售卖不同环节行为特征,分别适用对应罪名,针对童某搭建“CE影视”网站及APP,未经授权批量上架大量影视资源,传播侵权影视作品的违法事实,精准认定其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童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针对梁某某搭建社交群组、为盗版网站引流牟利的行为,依法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梁某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数字文创侵权行为往往环环相扣,只有精准区分各环节行为性质、精准适用罪名、分层追责,才能彻底斩断侵权链条,实现罚当其罪。”办案检察官介绍道。
打造知识产权专业保护体系
为破解知识产权案件立案难、取证难、维权难等现实困境,成都高新区检察院持续创新履职机制,夯实专业化办案根基。该院2017年在全国首创知识产权案件办理“双报制”(即知识产权权利人在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同时,将相关材料同步报送、或由公安机关同步移送至同级人民检察院),并于2024年进一步迭代升级为涉企案件“双报制”。通过构建“权利人报案+公安移送+检察同步介入”的闭环处置机制,实现知识产权案件早发现、早介入、快查办、严保护。目前,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双报”工作已实现两级院全覆盖,四川省多部门联合挂牌设立7个“双报制”办理中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模式。
在机制创新之外,该院着力打造专业化办案队伍,选拔知识产权办案经验丰富、熟悉企业经营的业务骨干,组建涵盖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市检察业务专家、全市十佳公诉人和信息技术骨干的专业化“高小智”涉企(知识产权)办案团队,依托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融合履职模式,构建“专业办案+专门研判+专项服务”一体化工作体系。同时邀请知识产权、电子科技等领域行业专家成立“高新检察智库”,根据办案需要,聘请版权行政执法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为疑难复杂案件提供专业智力支撑,有效破解新型知识产权案件法律适用、事实认定难题。
护航数字文创产业高质量发展
惩治侵权是底线,护航发展是目标。除了精准办案、从严追责,成都高新区检察院坚持“办案+治理+服务”同步发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知识产权保护格局。
当前,成都天府长岛数字文创园已集聚70余家优质数字文创企业,上下游资源就近联动,持续孵化国风动画、数字文创精品。该院立足成都天府长岛数字文创园等产业集聚优势,在19个重点产业园区挂牌设立“12309检察服务窗口”,实现检察服务线下上门、线上直达。常态化开展“1+N普惠式知识产权法律体检”,院领导带头走访辖区数字文创企业,面对面倾听企业诉求、点对点化解法律难题,帮助企业排查版权登记、授权流转、产品研发、市场推广等全流程法律风险。
“很多数字文创企业专注内容创作和产品研发,对知识产权确权、维权流程不熟悉,很容易被不法分子钻空子,也容易在经营中触碰法律红线。”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此,检察机关结合数字文创产业侵权案件特点,编写《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手册》《数字文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常态化开展法律沙龙、普法宣讲、企业开放日等活动,围绕著作权保护、商标确权、盗版维权等重点内容,为企业提供精准普法服务,引导企业完善版权管理制度、健全风险防控体系。
从《哪吒之魔童闹海》IP全链条侵权案件的精准查办,到热门盲盒双重侵权行为的穿透式打击,再到常态化企业法律服务、行业治理升级,一系列履职举措,是成都高新区检察院护航本土数字文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数字文创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是创新,知识产权就是创新的生命线。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会直接挫伤创作热情、制约产业发展。”成都高新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办理知识产权相关案件,不仅是为了惩治个案违法,更是为整个文创行业敲响警钟、划定红线。该院将持续聚焦动画、游戏、国风IP等数字文创重点领域,依托专业化办案团队、常态化协同机制、精准化法律服务,严厉打击网络盗版、商标侵权、著作权侵权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深化知识产权全链条、全方位、全时段司法保护,以最严法治守护创新活力、以最优服务护航产业发展,为辖区数字文创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筑牢法治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