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检方公布6起公益诉讼检察典型案例

  
2026-06-09 10:47:00
     

吴忠伦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典型案例培树,引导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彰显办案成效,更好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近日,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发布了6起2025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典型案例。

案例一:

乐至县人民检察院督促规范

“坝坝宴”食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四川乡村为婚丧嫁娶等事宜在自家院子邀请亲友聚餐,俗称“坝坝宴”,一般聘请专业餐饮人员(俗称“乡厨”)提供服务。因乡厨流动性大、食品安全意识薄弱,基层监管职责不清、落实不到位等原因,乡厨行业从业人员健康证逾期、未落实报告制度、食品留样不规范等食品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损。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2025年3月,乐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活动发现线索并立案调查。经核查,全县295名在册乡厨116人健康证逾期;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对百人以上大规模聚餐监管缺位、上报数据不实、现场指导监督流于形式,部分乡厨对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不到位,食材原料难以追溯;食品未留样或留样重量、时间不足;餐具消毒方式不正确,消毒时间不足等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179个。

针对这些问题,乐至县检察院向县市场监管局、属地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压实监管责任、补齐管理短板。县市场监管局迅速推进系统整改,通过下发问题通报、开展乡厨全面清查、组织食品安全专项培训、完善督查通报机制强化行业监管;创新推出“乐至坝坝宴”微信小程序,搭建智慧监管平台。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落地亮证上岗、食材溯源、分区储存、规范消毒、标准留样等举措,全面整改各类隐患。

2025年7月,乐至县检察院开展跟进核查,确认全县乡厨实现100%持证上岗,小程序累计备案乡厨264人、申报聚餐活动149场,聚餐食品安全各项规范制度全面落地,专项培训、常态化监管机制建立,整改成效显著。

【典型意义】

农村食品安全是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农村集体聚餐监管薄弱环节,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政主管部门与基层属地政府联动履职,创新“互联网+智慧监管”模式,系统性整治“坝坝宴”食品安全顽疾,筑牢农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以法治力量赋能乡村治理提质增效。

案例二: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

安置房小区消防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资阳市雁江区沱东新区21个安置房小区,常住数万群众。调查发现,这些小区普遍存在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灭火器失压失效、消防检查记录缺失、消防通道被占用封堵等突出消防安全隐患。属地街道办事处、消防救援行政主管部门未全面履行监管职责,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损。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2025年4月,雁江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活动中,通过现场勘查、走访取证等方式固定消防安全隐患事实,查明问题根源在于安置房小区维修基金、物业费收缴困难,多为社区代管模式,致使消防设备日常管护经费严重不足,消防管理责任主体缺位。

2025年6月,该院向区消防救援局、宝莲街道办事处公开宣告检察建议,督促压实属地及行业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收到检察建议后,两单位协同履职,推动将19个安置房小区消防安全隐患列为全区重点督办事项,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常态化开展消防宣传演练;积极争取专项财政资金,用于消防器材购置与维护。

2025年9月,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现场跟进监督。21个小区累计新增、维修消防灭火器5210个,消除各类消防隐患418处,两被监督单位推动建立起三级巡护、联勤巡查、季度抽查约谈等长效机制,实现消防安全从被动整改向主动预防转变。

【典型意义】

安置房小区是消防安全监管的薄弱领域,关乎基层群众切身利益。检察机关聚焦民生痛点,深挖隐患根源,通过精准监督推动行政机关履职尽责、争取专项整治资金,彻底化解存量消防安全隐患。同时助力构建常态化、长效化管护机制,形成“监督—治理—保护”完整闭环,有效提升基层消防安全治理能力,保障民生安全。

案例三:

资阳市人民检察院诉

四川某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破坏生态民事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2023年4月,四川某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实施乐至10kv宝盛线电力改造工程中,公司项目经理张某和聘请人员钟某某经请示公司工程部副部长杨某某同意后,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工人砍伐乐至县5个村291株林木,林木蓄积量达22.0573立方米,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受损。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乐至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张某等三人滥伐林木刑事案件中发现公益受损线索,遂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调查。后因该院对刑事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又将案件移送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经全面核查,乐至某供电公司将案涉电力工程项目发包给资阳某电力有限公司,资阳某电力有限公司将工程分配给其乐至分公司具体实施。乐至分公司又将项目劳务分包给四川某电力安装维护有限公司,该公司又将工程劳务转包给四川某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四家公司对案涉生态损害均存在过错。经司法鉴定,本次砍伐造成生态服务功能损失127423.78元,生态修复成本14745.70元,需补种林木685株。

2025年3月,资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四家公司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其共同按照修复方案要求补种林木或者支付生态修复成本费用,共同赔偿生态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并承担鉴定费用。同年5月,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办案并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涉案款项已足额缴纳,公益诉讼起诉人全部诉讼请求得以落实。

办案中,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发现全市电力线路新建改造工程、通道治理工程普遍存在未批先伐问题,资阳某供电公司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2025年9月,该院向该公司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其强化法治教育、健全内部机制、规范林木采伐审批流程、深化部门协同。该公司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整改,进一步完善项目审批流程,优化线路施工方案,签订部门协作机制,推动地方相关立法进程,从源头化解电力工程项目生态破坏风险。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秉持绿色司法理念,对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行为,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精准界分工程多层分(转)包民事侵权责任,突破以刑事案件嫌疑人确定民事诉讼被告固有思维,为同类案件办理提供参考。立足个案办理开展溯源治理,通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行业系统性整改,有效防范电力工程领域生态破坏问题,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

案例四:

资阳市人民检察院、乐至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

乐至江南综合大市场消防安全问题和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乐至江南综合大市场为2010年投用的人员密集商业场所,业态涵盖幼儿园、酒店、建材、汽修等多种类型,商户数量多、人员流动大。因建成时间久、历史遗留问题多,市场长期存在消防管网破损、消防给水系统失效、消防栓封堵、消防设备缺失等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和问题,且多部门监管职责交叉、权责不清,长期得不到解决。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2024年9月,乐至县人民检察院在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案件线索,先后对属地街道办事处、消防救援、商务主管部门立案调查。因部门整改权责分歧较大、办案阻力突出,2025年4月,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提级办理本案。通过聘请消防安全专家参与现场勘验,发现该市场3号楼、6号楼未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符合重大火灾隐患认定标准;幼儿园等存在消防安全问题和隐患共7大类28个。通过与乐至县政府专题会商、精准研判,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统筹各部门推进全面整改。

乐至县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制定整改方案,以“政府补助+商户自筹”方式投入整改资金147万余元,铺设消防管网1835米,3号楼、6号楼全面安装喷淋系统,其中幼儿园安装喷淋162个;清空屋顶违规搭建宿舍6间,配齐45个消防栓配件,补充、更换灭火器26个。检察机关邀请消防专家、“益心为公”志愿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两次参与跟进调查,相关问题和隐患已得到根本性解决。

在此基础上,资阳市检察院推动乐至县全县排查梳理出15个存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清的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出台行业管理责任清单,全面启动整改。

【典型意义】

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治理难点多、阻力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有效破解基层监督壁垒和部门监管权责不清治理困局。通过引入专业力量提升监督精准度,深化府检联动,既推动个案重大安全隐患化解,又推动厘清行业监管责任,开展全域专项整治,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规范一类”治理成效。

案例五:

资阳市检察机关督促整治

村镇集中式供水行政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资阳市村镇集中式供水工程普遍存在水质检测不规范问题。全市18家千吨万人以上水厂,均未按规定设立标准化水质检验室、配齐专业人员及设备,水质检测项目、检测频率不达标。属地行政主管部门未建成农村饮水安全监测体系,未对饮用水开展有效监测,农村饮用水安全存在系统性隐患。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2025年2月,乐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活动中,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举报,经核查发现辖区内部分供水站存在水质异常、检测不规范问题,随即对县水务局立案并制发检察建议。资阳市人民检察院研判乐至的问题在全市可能具有普遍性,遂组建专案组,统筹雁江、安岳、乐至三地开展一体化监督,对市、县两级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全面立案调查。

经核查,全市18家规模以上村镇供水水厂均存在水质检测机制不完善、档案不健全、未定期报送检测资料等违规问题;行政主管部门存在监测履职不到位、第三方检测结果不反馈、水质信息未公开等监管漏洞。两级检察机关陆续向属地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全面整改。针对乐至县水务局整改进度滞后问题,乐至县检察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其进一步履职整改。

经督促整改,截至2025年底,全市18家规模以上水厂全部新建或改造标准化水质检测室,严格落实检测规范和标准,健全管理档案。各县(区)已完善水质监测体系,定期向社会公开水质信息。全市农村饮用水监测水样合格率大幅提升,农村学校水样合格率实现100%。

【典型意义】

农村饮用水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保障。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聚焦村镇供水监管共性难题,精准适用地方性法规补齐监督依据短板,通过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多元监督方式,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全面履职,从源头规范农村供水检测、监管、公示全流程活动,系统性消除农村饮水安全隐患,切实守护群众饮水安全。

案例六:

资阳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

零售药店违规经营行政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2025年初,资阳市检察院在“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中发现,全市部分零售药店存在执业药师“挂证”、人证分离、药师长期脱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规经营问题,严重扰乱药品零售市场秩序,危害群众用药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资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全市2200余家零售药店开展全覆盖筛查,精准锁定112家存在执业药师违规“挂证”的药店,其中涉及医护人员80人。还发现部分零售药店存在未按规定配备药师、药师不在岗、违规销售处方药等情形,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存在监管不到位问题。2025年3月,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对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立案调查,同步指导各县(区)检察院一体化开展监督。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向两市级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开展专项整治、清理违规挂证行为、规范处方药销售、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收到检察建议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卫健委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整治。截至2025年11月,共开展检查零售药店755家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58份,立案调查3家。其中,医疗卫生系统共排查执业药师333人,督促120名执业药师整改违规挂证行为。市市场监管、卫健与人社部门联合建立执业药师管理联动机制,打通数据壁垒,实现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监管。

【典型意义】

药品安全事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检察机关以大数据赋能公益诉讼监督,精准排查药品零售行业突出乱象。通过专项监督推动行政机关联动履职、系统整治,有效破解监管难题,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长效机制,净化药品零售市场环境,全方位筑牢群众用药安全防线。

编辑:谢梦吟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