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晓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俞阳
工伤赔偿是受伤员工的“救命钱”,企业运转是数十名职工的“吃饭碗”,当二者在执行程序中形成两难冲突时,如何兼顾法理刚性与民生温度?德阳市旌阳区法院给出了很好的“答卷”。
某企业员工饶某因工受伤,经该法院判决,企业需向其支付90余万元工伤赔偿款。判决生效后,企业未履行赔偿义务,饶某遂向旌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企业未按要求进行财产申报,法院随即启动财产查控程序,查封了企业名下的土地和银行账户。可深入调查后的结果,却让执行法官犯了难:被查封的银行账户是企业的基本账户,里面的资金要用来给几十名企业员工发工资、缴社保、付税费。而查封的土地是企业的核心生产用地,还办理了银行抵押贷款,眼看马上就要到期,如果不能续贷,企业大概率会直接停摆。
“如果强制执行,饶某的赔偿能拿到,但企业垮了,几十个家庭就要失去收入来源,那又是一系列的民生问题。”执行法官拿着查控清单反复琢磨,这道题不能用“一刀切”的方式解决,必须在法律框架内,找到既护民生又稳企业的平衡点。秉持“依法执行不机械、善意执行不纵容”的原则,执行法官团队制定了一套合适的“缓冲”方案。
在确保饶某权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暂时解封企业基本账户,保障员工工资、社保等正常发放,稳住员工生活根基;暂时解封企业土地,允许其办理抵押贷款续贷手续,待续贷完成后重新查封土地,解决企业资金周转难题。同时,一方面向企业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督促其主动担责;另一方面耐心向饶某说明企业经营困境,引导其接受分期履行方案。
经多次沟通,当事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企业每月向饶某支付3万元赔偿款。目前,企业正按协议逐步履行。
记者手记
这起案件的执行,从来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题,而是“双向守护”的必答题。旌阳区法院用柔性举措,既护住了工伤员工的救命钱,也稳住了中小微企业的生存路,让司法的温度实实在在传递到每一个普通人的生活里,更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