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引发“金额拉锯战” 法官当庭细算“明白账”

  
2026-01-23 17:40:36
     

近日,仁寿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承办法官敏锐地抓住双方核心诉求与信任破裂的关键,通过细致的法庭调查与耐心地居中协调,最终引导矛盾尖锐的双方找到了解决问题的现实路径,展现了司法调解在化解基层复杂纠纷中的关键作用。

案情回顾

法庭上的 “罗生门”各执一词的装修账

2024年4月29日,原告(施工方)与被告(业主)签署《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的房屋提供装修服务。合同约定总价为93000元,其中特别约定,楼顶屋面装修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被告依约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可合同履行过程中,却出现了难题。

“说好的‘按实付钱’,他们一直拖延结算尾款,协商过后都还是我们垫付的材料款!”原告(施工方)说到,自己按约完成施工,包括合同约定项目及楼顶增项。楼顶工程经结算,增项费用为30373元,装修总费用累计123373元,但被告仅支付95000元,剩下28373元迟迟未给付,原告多次催款未果,被告则以资金紧张为由拖延付款,原告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被告(业主)则激烈反驳,矛头直指工程质量与诚信。并列举诸多问题,如合同约定“实木地板”,实际安装的却是“三层实木复合地板”;合同约定的厨卫洁具品牌,实际安装成其他品牌;更为严重的是,楼顶防水不到位导致漏水、水电存在安全隐患等。被告坚称,原告施工期间管理混乱,更换工人、现场监管缺位,出现质量问题后推诿逃避,甚至不接电话。被告的核心立场是“保质保量修好,再谈钱”,并表示在问题解决前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调解过程

在针锋相对中促成双方和解 让 “案结事了”成为最优解

庭审现场,气氛紧张,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原告手握合同与结算单,主张债权清晰;被告出示问题照片与清单,质疑质量与诚信。争议焦点从“该付多少钱”迅速扩散至“做得怎么样”、“是否诚信履约”,陷入了“原告要求先付尾款才能整改,被告要求先整改合格再付尾款”的典型死结。

承办法官徐清琳敏锐意识到,若机械判决,即便支持了部分诉请,渗漏的屋顶、存疑的电路等实际问题依然悬而未决,判决可能难以执行,双方积怨只会更深。于是徐法官决定采取“边查事实边引导和解”的策略,打破僵局。徐法官通过细致的法庭调查将模糊的质量与价款争议具体化,使双方对诉讼风险有更清醒地认识。随后,徐法官引导双方跳出“争对错”的思维,理性核算诉讼时间成本、鉴定费用与后续执行的不确定性,转而寻求一次性解决所有争议的现实方案,经过多轮耐心、背靠背的调解,徐法官弥合了双方的心理价位差距,最终促成和解:被告向原告一次性支付15000元,了结全部争议;原告收款后自愿撤诉,协议当场履行,纠纷得以实质化解。



本案的成功调解,彰显了司法在化解基层复杂矛盾中的能动性与温度,是法官将法理、事理与情理相结合,灵活运用调解艺术,切实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的生动实践。这不仅结束了一场诉讼,更修复了一段破损的合作关系,真正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供稿:仁寿县人民法院)

编辑:王硼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