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七年物业费纠纷的背后:法官调解让“冰冷法条”有了温度

  
2025-09-17 16:36:49
     

郑袁政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你好!我是广安市前锋区法院的工作人员,来找朱某某……”

“老朱,这会儿应该正在地里咧,这段时间基本都在收稻子,我打个电话叫他来一趟。”不出一会儿,老朱骑着电动车就出现在村委会,他眼底带着明显的疲惫。

八月的正午,阳光炙烈。广安市前锋区法院法官郑袁政拿着传票,穿过蜿蜒的村路,走向老朱家所在的村委会。

这起物业费纠纷案件并不复杂——物业公司起诉业主老朱七年未缴纳物业费,总计七千余元。


可直到前锋区法院法官郑袁政踏进老朱家所在村委会的平房院落,才真正走进了这个故事的核心。

村委的工作人员站在一旁,微微点头,示意这就是老朱。

法官郑袁政上前向老朱说明来意,话语未落,老朱表情突变,情绪激动起来。

“这房子是我们老两口给儿子买的,可他一直在外地工作,从来就没住过这个房子。我们都没享受过物业的服务,为什么还要交钱?”他的话语中透着委屈。

“物业服务针对的是整个小区,而非单个业主。且空置房屋并不意味着免除缴费义务,合同中也明确约定,空置房需全额缴纳物业费。”法官郑袁政耐心向老朱解释。

却见老朱眼底的那抹疲惫与无奈愈发深重,他叹了口气,又缓缓开口,提起他妻子常年瘫痪在床,子女皆在外地,家里只他一人一边务农,一边照顾妻子,更糟糕的是今年的稻子收成很差,实在没有更多的经济收入。妻子的病、儿女的远行、经济的拮据,像一张无形的网,将老朱紧紧缠绕。

交流中法官郑袁政发现,老朱并非不愿意缴费,而是因未享受过物业服务觉得不公。考虑到这一点,我打算以调解为切入点,推动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老朱,你的困难我们都看在眼里,我们都知道你并非真的拒绝缴纳物业费。你的情况,我们会向物业公司好好说明,也希望你们双方能够好好协商把问题解决了。”村委的工作人员也在一旁轻声劝导,“老朱,法律讲理,但也讲情。你把情况说清楚,有商有量才能解决问题。”老朱沉默片刻,最终点了点头。

“我愿意调解。”开庭那日,老朱早早到了法院,衣着整洁,神情郑重。

调解过程中,法官郑袁政向物业公司说明老朱的实际困难,老朱也提供了相关困难证明以及各类医疗费用票据。

最终,物业公司同意减免部分物业费,老朱也承诺分三期缴清减免后的物业费用。一场看似对立的纠纷,在双方的理解和让步中圆满解决。空置的房屋里,虽然没有生活的痕迹,却依然回响着对公平与温暖的期待。而法院的工作,正是让这样的回响,不被沉默湮没。

编辑:张晓雨   校对:何盈巧   审核: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