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绍花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 文/图
近年来,随着醉驾入刑,“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成为社会共识,可仍然有部分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对三令五申的禁令视而不见,“顶风而上”,最终酿成“大祸”。
2024年11月,郑某某作为公职人员,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且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经检测其血样中乙醇含量达209.4mg/100ml。
2025年3月,郑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郑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国家法律规定,是每个人的神圣职责,谁也没有凌驾于法律规定之上的特权。公职人员身披使命与责任,一举一动皆为民众标杆,更要捍卫法律权威,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严以修身、严于律己,做群众的榜样。
岳池县检察院检察官提醒:
莫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对自己、家庭和社会的负责!
常见酒驾误区
①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很多人认为睡醒后就可以开车,但实际上,判定是否酒驾醉驾的标准是血液中酒精含量,而不是休息时间。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因人而异,睡醒≠酒醒。
②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中。酒后行驶车速再慢,驾驶员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也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易发生事故,要以危险驾驶罪惩处。
③酒量大,喝一点不会影响?
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而要看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达标。
④酒后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的酒精检测仪检测的是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是口腔,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冲淡。
⑤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同样会受到相应处罚。
法条链接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