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的托育费有着落啦——托育费用未偿还 强制执行促和解

  
2025-07-11 15:14:57
     

王麒霖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

“法官,我孩子生病了急需用钱!”

“法官,这个钱我们还能拿到吗,我已经快没有信心了!”

以上是申请执行人花花和桃桃(均为化名)通过短信发给旺苍法院执行法官的话语。

事情还得从一两年前说起,花花和桃桃与广元某托育机构签订幼儿托育服务协议,协议将自己的女儿小花和小桃送到该托育机构进行托育。后该托育机构因自身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托育服务协议。就退还剩余托育费问题,花花和桃桃私自找该机构协商无果后便诉至广元市利州区法院,2025年1月经法院调解,该托育机构应向花花和桃桃分别退还托育费13000余元和5700余元。

“调解过后我们又找过公司,但是他们还是没有履行。”花花和桃桃无奈之下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

2025年6月3日,广元法院涉企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正式启动。花花和桃桃的这两起执行案件也被纳入专项执行行动,案件由广元中院指定由旺苍法院办理。

案件立案后,旺苍法院第一时间启动财产查控程序,冻结该托育机构名下银行账户,并向其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通过电话联系,其法定代表人赵某(化名)表示公司已没有经营,也未进行清算,没有能力支付欠付托育费,同时赵某也不愿意配合到法院协调处理,案件似乎走入了死胡同。


案件迎来转机是在执行法官与申请执行人桃桃的一通电话后。桃桃电话里透露赵某目前在另一家托育机构从事管理工作,同时也是股东。

根据该执行线索,执行干警到该托育机构找到了赵某,通过讲情讲法讲理,让赵某明白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同时向其送达预拘留通知书,敦促其积极履行。面对法院强大的执行压力,赵某表示给其一周的时间协调处理。

一周之后,当执行法官再次与赵某联系时,其表示要等公司清算完才能确定如何履行。面对被执行人故意拖延履行的情形,法院当即决定对其作出强制司法拘留的决定。面对法院发出的拘留决定书,赵某旋即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积极履行。

根据赵某态度的转变,执行法官又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分四个月四期履行完毕的和解协议。


7月1日,第一笔托育费已经打入了花花和桃桃的银行账户中。

法律的尊严在于执行,正义的力量在于担当。旺苍法院以行动诠释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使命担当,用公正高效的执行守护了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期待,让法治的阳光照进现实,温暖人心。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刘祥玖 吴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