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件”连着“大民生”。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成都市锦江区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积极践行“人民法庭+执行”工作机制的生动缩影。锦旗是对法院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其的激励。锦江区法院将充分延伸审判职能,积极融入执源治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为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注入新动能。
案件一
七年合作遇波折,是“搁浅”还是“破浪”?
一起借贷纠纷寻求最优解,一场七年之约打破僵局,一面锦旗“为民办事关怀备至,为民排忧情深似海”,是法院人一心为民的真实写照。
丁女士和某公司约定,她向其支付投资金额,某公司以固定金额加油卡(可按比例折算现金)作为福利款返给丁女士,合同到期后丁女士可随时要求退还本金。后某公司无力继续支付福利款,丁女士要求退还本金,某公司认为双方系投资关系,公司未盈利则无需支付福利款。协商未果后,丁女士诉至法院,双方七年的合作情谊可能就此“搁浅”。
案件审理期间,承办法官敏锐发现双方并非投资关系,实则应为民间借贷关系,并向双方释法明理,明晰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法规。经释法后,某公司表示虽资金紧张却有还款诚意;丁女士愿降低诉求,只求尽快收回本金。基于七年合作的信任基础,案件进入调解程序。
法官随即组织双方进行对账和调解,采取“背对背”沟通方式,一方面向被告某公司释明违约的法律后果,督促其拿出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另一方面引导原告丁女士客观评估诉讼风险,优化履行条件,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方案,既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又为企业持续经营留出空间。
“本以为还要打‘持久战’,没想到这么快就帮我们解决了难题!”丁女士向法官与书记员送来锦旗时感慨道。
案件二
一份保单背后的纠纷与期盼
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历经多次释法明理终得化解,一面锦旗“办利民之事,怀爱民之心”,温暖法官心田。
原告唐先生罹患肌营养不良,本以为投保的保险能在困境中带来一丝慰藉,在申请理赔后,被告某保险公司认为其在投保时未尽如实告知义务,故作出不承担保险责任并解除保险合同的决定。这份关乎希望的保单,难道就要变成一纸空文?唐先生心中的期盼,难道只能落空?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始终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多次组织调解,为双方在法律框架内寻找平衡点。从保险法的相关条款到如实告知义务的界定,法官反复向双方释法明理,希望能通过调解化解矛盾。最终,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法官及时依据事实与法律作出公正判决。
判决作出后,法官并未就此止步。法官积极开展判后答疑,细致解读判决依据,让双方当事人理解判决的合理性。同时,全力推进随案执行,向某保险公司阐明履行判决的法律义务与社会责任,督促其尽快支付保险金。最终,某保险公司服判息诉,在判决生效后第一时间向唐先生支付保险金。本案的公正裁决与高效执行,让司法公正真正落到实处,纠纷的实质化解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力量与温度。
案件三
这份情谊还能和平收场吗?
一起合同纠纷妥善解决,一份合作情谊和平收场,一面锦旗“倾心调解化纠纷,秉公办案暖人心”,是法院温情的见证。
张先生与李先生曾合伙开办一家理发店,因经营不善打算不再合作,后因退伙结算分红产生纠纷……原本和和气气的“兄弟俩”却闹上了法庭,昔日的合作情谊就这样说断就断了吗?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与法官助理敏锐地察觉到双方当事人存在一定调解基础,若为一时的“情绪上头”而争议不断,既费时间又伤和气。法院遂建议双方进入调解程序,心平气和地“坐下谈谈”。
在法官的指导下,法官助理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诉求,多次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逐步消除彼此内心屏障,探知真实顾虑与想法。最终,双方对更正后的分红金额表示认可,并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张先生将多获得的分红分四个月退还给李先生。
后因张先生多次未履行生效的民事调解书所载明的义务,法官助理遂向张先生释明其行为的相关法律后果,督促张先生积极履行应尽义务。最终该案有效随案执行,未进入强制执行程序,避免衍生案件的产生,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锦江法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