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近期,彭州法院以雷霆之势向被执行人“亮剑”,针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恶劣行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切实彰显执行威慑!
近日,该院执行干警依法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韩某某拘传回院。经查,韩某某拖欠田某借款2.1万元,该案进入执行以来,韩某某一直以无能力偿还为由拒不履行债务。在田某的协助下,法院执行干警在韩某某的家中将其挡获,并向其释法明理,严肃告知其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会面临的法律后果,但韩某某仍不配合,法院遂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在送拘途中,韩某某终于意识到法院动了“真格”,表示愿意分期履行债务,并与田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鉴于韩某某的拒执行为,法院对其采取了罚款5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