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县法院:念好“三字诀” 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2025-04-08 10:01:06
     

小金县法院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依法办理,法律标准适用“准”。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严格掌握法律标准和适用条件,明确并执行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坚持把判处缓刑、管制、暂予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假释的五类人员统一纳入社区矫正范围,为后续社区矫正活动提供法律支持。规范执行社区矫正工作程序,积极与司法局、社区配合做好矫正衔接、矫正执行等工作,建立《小金县人民法院移送社区矫正对象台账》,防止漏送、错送而造成漏管、失管。

多方协同,工作推进“实”。利用社会调查评估的参考和指引作用,委托司法行政机关对被告人进行社会调查,作为是否适用社区矫正的重要依据,2024年依托司法机关开展社会调查评估9人次,调查评估结果采纳率为85.3%。充分利用政法协同平台,调动各界资源力量,积极探索社区矫正的规范化建设。2024年以来通过协作平台参与工作协作39人次,推送社区矫正信息9人次,均得到快速有效回复与落实。

矫心正行,回访帮教“精”。建立回访和帮教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官志愿者服务队的宣传帮教主力军作用,通过定期和集中回访开展沟通交流、法律宣传、心理疏导,以正向激励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思想动态,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等案件的特殊性,在审理电诈及关联案件中,通知社区矫正对象旁听案件庭审,开展以案释法教育,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今年已对2022年以来移送的13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覆盖回访。

(杨娟)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刘祥玖 吴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