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没想到法院判决后,拖欠货款三年多的被告很快就把货款打给我了,我一定要当面感谢你们!”近日,某工厂负责人赖某来到彭州法院濛阳法庭,将一面“捍卫正义 明断秋毫”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手中,为法院公正高效审理涉企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点赞。
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双方因产品质量问题和退货事宜发生争议,但被告既不支付货款,也未将其认为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与原告协商清查退货。承办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深入核查交易细节,准确认定双方违约责任比例,依法判决被告限期支付货款5万余元。判决后,被告及时履行了付款义务,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