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堂+课堂” 这场庭审敲响职务犯罪警钟

  
2025-03-28 14:24:02
     

3月25日,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成都某医院原院长、党委书记鲁某某受贿罪一案。青白江区纪委监委、卫健领域、年轻干部、选调生及银行工作人员代表近百人参加旁听庭审。


2012年至2023年,被告人鲁某某利用担任成都某医院院长、党委书记,主持该医院各项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药品、耗材、设备、医疗器械、办公家具、电子信息系统供应、回款,协调物业管理业务及拨付物业费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90.89万元人民币。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被告人鲁某某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被告人鲁某某忏悔道:“如果让我重新选择一次,即便面对再大的诱惑,我都会守住底线,清清白白行医,堂堂正正做人。”


合议庭就案件犯罪事实、量刑情节进行充分评议后,综合考虑鲁某某认罪悔罪态度,当庭宣判被告人鲁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庭审结束后,区卫健系统党员领导干部深受触动,纷纷表示要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自我约束,坚守廉洁底线,构建“清亲”医商关系。

(张晓彤)

编辑:夏修露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