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后,继母的卖房款如何处理?

  
2025-03-13 16:17:37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3月5日,邛崃市高埂街道园林村第二网格网格员梁燕玲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一起家庭纠纷。经了解,鲁小龙(化名)父亲去世后,鲁小龙与其继母张梅(化名)一起在南街44号房屋生活。2024年,鲁小龙到西藏务工期间,继母将房屋以15万元出售给岳某。


2025年2月中旬,鲁小龙以未收到购房款为由要求岳某退还房屋。岳某告知房款已给其继母,鲁小龙随后找到到继母张梅,要求退还房款,双方产生激烈争吵。

原来,鲁小龙父亲前几年去世后,他与继母关系就紧张。张梅认为两人住在一起易产生矛盾,想用房款购买房屋,两人分开居住,但鲁小龙不认可其说法,他认为是继母要赶自己走,还要拿走自己的房款,双方争执不下。今年3月初,双方矛盾进一步升级,梁燕玲协同高埂派出所多次上门沟通协调,双方定于3月12日在派出所进行面对面调解。

3月12日,梁燕玲协同派出所民警与纠纷双方在派出所进行面对面调解。经过长达3小时的沟通调解,双方达成和解,15万房款双方一人一半,最终这场家庭纠纷圆满解决。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