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元春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您好,这里是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执行110。”
“您好,我们是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紧急请求贵院派员协助扣押被执行人所有的一台大型机器设备。”
“收到,我们立刻组织干警前往协助!”
近日,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配合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成功扣押并交付涉案大型工程机械设备一台,顺利推动执结一起执行案件。
千里求援:一场跨越川湘的司法接力
“叮——”贡井法院"执行110"平台接到长沙县法院的紧急协执请求。该案系一起标的额达560万元的工程机械租赁合同纠纷,被执行人李某长期拖欠租赁费用,经长沙县法院判决后仍拒不履行。经多方查控,发现涉案的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正停放在贡井辖区某工地。面对异地执行可能面临的突发状况,长沙县法院向设备所在地的贡井法院发出协助执行请求。
接到协助执行请求后,贡井法院执行局迅速调集执行110值班法警、外勤干警,与长沙县法院执行干警充分沟通,详细了解案件背景、执行难点和注意事项。考虑到涉案机械设备体积庞大、价值高昂且可能存在被执行人阻挠执行等情况,两院执行人员共同制定了周密的执行方案,确保扣押工作万无一失。
执行当天,两院执行干警早早到达现场。现场气氛紧张,被执行人情绪激动,对执行工作表示抗拒。两院执行干警向其耐心解释案件执行依据和相关法律规定,阐明逃避执行无法逃脱法律制裁。经过一番释法明理,被执行人情绪逐渐稳定。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涉案大型机械设备最终被成功吊装上车,顺利完成扣押。
据贡井法院执行局局长聂元春介绍:该院贯彻“全国法院执行一盘棋”的工作理念,近一个月内,连续协助浙江省桐乡市法院、湖南省长沙县法院、重庆市南岸区法院等多个异地法院完成跨省执行!
从“带进场”到“送出门”,依托执行110快速响应机制,既打通了异地执行堵点问题,又为申请执行人挽回经济损失作出积极努力,更彰显了司法系统内部协同合作的强大力量,兄弟法院纷纷对我省全面推行“执行110”机制点赞。在维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每一次执行行动都是对法治尊严的捍卫,贡井法院将继续深化全省法院“执行110”实质化运行,搭建法院间协作互助的良好基础,充分发挥“红梅·利剑”品牌效能,为构建更加高效、公正的司法环境贡献力量 。